2020年2月至4月,省审计厅对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收到《云南省审计厅审计决定书》(云审决〔2020〕27号)、《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云审报〔2020〕39号)后,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委主任办公会研究推进整改,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各项问题逐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要求全面整改、限时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非税收入征缴方面存在的问题
省发展改革委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0.58万元。
整改情况:已按规定全额上缴省级财政,整改完成。
二、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省发展改革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应收未收房租收入253.34万元。其中:原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39.57万元,评审中心213.77万元。
整改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及所属单位多次向欠租公司发出书面催款函,并约谈公司法人,要求支付房租欠款。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所欠房租。下一步整改措施如下:一是针对原省公管局应收未收房租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现已委托律师事务所,拟采取法律手段催缴。二是评审中心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并咨询委法律顾问,在进一步协调、督促缴纳房租无实际效果的前提下,将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三、审计报告提出以前年度未整改的问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违规发放评审费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审计报告要求,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积极整改,将已收到的清退资金上缴省级财政,对未清退的资金,积极督促整改。目前,已整改79.43%,下一步,将继续按照要求全力推进整改清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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