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12-02 17:47:00 【字体:

云发改地区复〔2019〕68号


民盟云南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贵委提出的《统筹推进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建设的提案》,对红河谷—绿汁江流域的热区产业经济带发展进行积极谋划,响应了全省正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的号召,为推动该区域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对于我们切实做好区域经济工作,推动流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带动意义。

二、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流域经济发展。为高位推动我省流域经济,特别是金沙江流域(含大理、楚雄)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在充分征求有关州市和省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编制了《云南金沙江开放合作经济带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省政府印发实施。《规划》提出了建设流域生态廊道、构建基础设施网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新型城镇化、打赢脱贫攻坚战等七项主要任务。为推进《规划》落实,2017年,省发展改革委函请有关州(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报送了《规划》推进落实情况,并针对有关州(市)在推进《规划》时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省直有关部门逐一作出答复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金沙江经济带发展,并深入研究我省各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统筹考虑、科学规划,为流域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一是在大理、玉溪、红河3个州市的9个县区大力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9000万元;二是在大理、玉溪、楚雄、红河4个州市18个县区大力实施防护林建设工程,2019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7350万元;三是在大理、楚雄、红河3个州市的13个县区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2019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480万元;四是2019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9000万元用于大理州洱源县、剑川县,红河州建水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支持项目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厕所粪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建设。五是抓好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经过积极争取,2019年我省红河州弥勒市太平湖已被国家认定为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并以《关于印发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9﹞245号)正式印发公布。六是争取国家对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范围的大理、楚雄、玉溪、红河4州市纳入省级有关规划中明确的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国边防公路、港口和航运设施、邮政设施、综合交通枢纽等交通项目进行支持。

四、将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高度重视流域绿色发展

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指引下,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对金沙江流域的楚雄州、大理州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金沙江岸线整治、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方面的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即将出台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总体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我省《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包括红河谷-绿汁江热区在内的各重点生态保护和修复区域作为下一步工作来统筹考虑和谋划。

为充分发挥生态保护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切实做好全省生态扶贫工作,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按照省委主要领导批示和省政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联合省级6家部门联合编制印发了《云南省生态扶贫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了要加强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拓宽生态管护工资收入渠道、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增加政策转移性收入、创新生态扶贫支持方式,从而促进贫困人口在生态建设保护与修复中增收脱贫,实现脱贫攻坚与百姓富、生态美的共赢。2019年4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到州(市)开展生态扶贫工作调研,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指导,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态扶贫工作。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强化政策要素保障,加快推进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建设。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崔晓玲 63113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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