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艳委员:
您在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重启“限塑令”的建议》的提案,2018年交由我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原省环境保护厅)、省市场监管局(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当时答复标注为B类。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续办续复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续复如下:
一、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于2020年8月26日印发实施。《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分阶段目标。到2020年,率先在昆明市等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有序扩大禁限范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摸查全省塑料行业现状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了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摸查工作。全省塑料生产企业以塑料农膜、塑料编织袋、塑料管材、烟用塑料包装膜等制品企业为主,塑料行业高度市场化,企业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不高,产品以地区周边销售为主。全省暂无超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4类塑料制品的生产企业。
三、聚焦重点领域狠抓落实
一是聚焦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住宿、展会、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省商务厅根据不同塑料用品在实施区域、时间节点等具体禁塑限塑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坚持严抓禁塑限塑与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并重,提出相应治理措施。同时,建立相应的信息报送制度,督促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二是聚焦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旅游景区日常管理工作中,督促各景区充分利用媒体、景区公共宣传平台等,发布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成效信息,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健全有效举报制度、“黑名单”制度,增强景区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向全省星级饭店发出《关于在云南省旅游星级饭店开展不再主动提供客房“六小件”的倡议》,以促进资源的减量化和再利用。倡导饭店企业注重前置宣传,在预定网站、预定短信通知等各个节点,主动宣传,减少因此产生的投诉与差评。
四、严格实施质量监督抽查
按照《2020年全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0年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以农村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加大对流通领域的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前,抽检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加强宣传引导
发挥省塑料行业、旅游饭店行业等协会平台作用,倡议会员减少使用塑料制品,号召相关企业采取行动,规范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和处置。联合宣传、媒体等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报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陶然 6311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