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打造安居宜居环境办实事 扎实推进“美丽县城”建设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9-17 10:07:16 【字体:

省发展改革委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强化力行导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美丽县城”建设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民生工程。通过出台《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制度化推进评价考核,编印《“美丽县城”建设投资政策与资金争取指南》项目化落实任务,召开“美丽县城”对接会强化服务指导,与省委宣传部联文印发《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多样化开展宣传推介等务实举措,着力打造安居宜居环境。

居住条件不断优化。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努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截至2021年8月,改造老旧小区4852个3435万平方、棚户区20万户2864万平方米。

交通出行逐步改善。不断加强城市路网、公共停车场等交通出行设施建设,居民出行更加快捷方便。截至2021年8月,累计改造提升市政道路2613公里,新(改)建停车场726个、增加停车位30万个。

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积极统筹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文化体育活动需求。截至2021年8月,累计新(改)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所)83个,实体书店(书屋、书吧)440个,展览馆、博物馆(所)105个,公共体育场馆(所)136个。

人居环境持续提升。紧密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大县城周边河道、水系、湿地等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快城市公园建设。截至2021年8月,累计新(改)建洗手台7万个、公共厕所5935座、垃圾中转站239座、垃圾处理厂95个,新增公共绿地2389万平方米、城市公园3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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