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构建“大循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推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建议提案》(第05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云南构建“大循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规划和具体措施,找准自身定位,补齐自身定位,补齐短板弱项,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内国际区域发展
(一)将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作为我省“十四五”纲要主要内容。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作为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内容,并于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加快融入国内大循环。认真落实2020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积极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努力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融入和服务国内大循环。
(三)融入和服务好国内国际双循环。2021年4月,出台了《云南省加快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15个实施方案任务落实2021年工作指南》(云辐射〔2021〕2号),从深化与周边国家的农业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经贸合作、金融合作、人文交流5大类15个方面,明确了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2021年计划完成的重点工作和中长期推进任务,积极推动任务落实。
(四)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在“一带一路”、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等合作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好云南对中老、中缅合作主体省份作用,全面参与中老、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研究制定云南省参与澜湄合作的政策方针。
二、关于从制度、技术、规则上打通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痛点和堵点,促进经济活动的畅通
(一)加快物流枢纽体系建设。2019年10月出台了《云南省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2019-2035)》(云发改经贸〔2019〕908号),明确了要构建以国家物流枢纽为骨干、省级重点发展物流枢纽为支撑、省级培育物流枢纽为补充的“一核一带三翼”物流枢纽体系,形成“跨境+产业+扶贫”的云南省物流枢纽特色发展格局。
(二)构建高水平涉外法规体系。抓住中老铁路建成通车等机遇,加强对RCEP成员等国家之间贸易规则、贸易壁垒等方面的研究,加强与各国的沟通协商,着力构建适应我省对外开放需要的高水平涉外法规体系,推动构建我省与周边国家高水平互联互通国际法规制度典范,尽快解决长期困扰我省互联互通和通关便利化等问题。
三、关于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推进对外开放,用好用足政策机遇,发挥沿边区位优势,做好辐射中心文章,推动形成对内对外开放的强大市场,将云南从“内循环”的边缘地区变成“双循环”的前沿和重要通道地区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是边疆、民族和欠发达地区,同时也是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大通道和桥头堡,为融入和服务好国内国际双循环,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对外开放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瑞丽、畹町、磨憨、关累、勐满等口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升通关便利一体化水平。加快中老铁路建设,推动中老铁路沿线货运场站建设运营和沿线开发。加快完善边民互市贸易监管场所,推动建设边民互市落地加工产业园、边民互市产品物流集散中心,推动边境贸易转型升级和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积极推进中缅电力互联互通、芒满至105码复线、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项目建设。
(二)筑牢国际区域合作的基础。深入推进澜湄合作,做实做细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合作涉及我省项目,持续推动孟中印缅地区经济合作取得进展。
(三)积极组织和参与展会。办好南博会、商洽会、中国一南亚合作论坛等高层次国际会展,组织企业参加工博会、广交会、中国(上海)工业品在线交易节等线上线下展会,推动省内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我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加强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友好往来与经贸合作提供交流合作平台及参与、融入全球市场竞争,助力企业拓市场、拿订单、畅通递,助推我省产品、服务、信息、人才等向外辐射,促进国内国际双向流动,不断提升云南国际影响力,推动我省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与周边国家联系。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问缅甸成果,紧紧围绕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问缅甸重要成果这一主线,按照中央部署安排,掌握好时间节奏,推动中缅经济走廊由构想变为现实。按照《云南省贯彻落实<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老交往合作体系,助力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
四、关于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瑞丽、勐腊(磨憨)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越、中老、中缅跨境经济合作区,昆明、红河综合保税区,昆明、德宏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开放平台打造成为“大循环、双循环”的重要平台和抓手
(一)高标准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统筹推进昆明、红河、德宏三个片区建设,完善三个片区功能布局,形成三个片区各具特色、协同发展的局面。
(二)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质。发挥产业集聚优势,加快产业集群培育,主动承接东部劳动密集型、出口导向型企业落户,在国内产业转移中壮大自身实力,并从原来的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逐步走向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借鉴自贸试验区的成功经验,制定以外贸外资为主的经济指标3—5年实现倍增计划,细化年度指标任务,建立排名通报机制,并与资金倾斜支持力度相挂钩,推动各经开区在国家考核中的排名不断提升。
(三)着力释放综保区红利。成立“综合保税区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对排名靠后的指标逐一进行整改提升,配合做好2个综保区未验收土地面积核减整改工作,加快推动综保区内项目落地、达产,优先复制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整合用好政策叠加优势,释放政策红利。
(四)提速边(跨)合区建设。以边民互市和边境贸易商品落地加工项目为抓手,根据对口国家不同的资源禀赋,在四个国家级边合区重点布局落地加工和交易中心,布局一批贸易企业,做大对越、老、缅、泰边贸出口轻工业品、电子产品规模,提升边境贸易的产业综合竞争力和附加值,释放我省沿边开放优势。主要聚焦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提高园区管理水平,促进边贸创新发展。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在人员出入境、财税优惠、通关便利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并加大产业转移承接力度,以滇浙协议签署生效为契机,加快磨憨—磨丁浙商产业园建设,有效引入浙江省各类市场主体。
(五)加快我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工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2016-2025年)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通过不断开展优化提升活动,全省158个开发区优化提升为64个,开发区发展进一步规范、功能进一步明确、差异化发展格局初见雏形;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在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国家级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布局产业链,促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开发区作为“大循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作用。
五、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激活农村消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投资活力,推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出台了《云南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实施“数字云南”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传统基础设施“数字+”“智能+”行动。数据中心、人工智能、产业互联网、物联网及昆明、玉溪、大理等智能电网示范区加快建设。“全光网省”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互联网省总宽带能力和重点场所千兆宽带覆盖率大幅提升。
(二)激活农村消费、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2021年4月出台了《关于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云商市运〔2021〕7号),目前,正在起草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三年行动方案。完善乡村消费体系,加快完善物流体系,做大电子商务规模,提升商务数字化水平方面挖掘潜力激发、活力,不断改善消费环境、扩大消费。
(三)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运用“一部手机办事通”,提高“掌上办、指尖办”应用率,切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