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云南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第 0355 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内容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提案从乡村振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方面阐述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意义,从贫困面大范围广程度深、区域发展不平衡、城镇产业发展支撑能力不足、绝大多数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发展滞后、农民技能差适应能力弱5个方面深入分析了云南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严守生态红线、大力发展特色小镇、强化产业支撑、加强县城和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积极推进就地城镇化建设、积极开展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6个方面建议。经认真学习研究,我们认为,提案提出的问题精准,建议切合实际,措施具体可行,对下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二、“十三五”时期云南新型城镇化成效
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显著成效。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云南省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深化“人地钱挂钩”等配套政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5年的43.3%提高到2020年的50.05%。促进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融入城镇,“十三五”时期,云南省累计搬迁建档立卡贫困群众99.61万人,其中66万人采用进城入镇安置,为全省城镇化率贡献了1.4个百分点。
二是滇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了《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标志着滇中城市群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正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龙头和引擎。作为云南省发展水平最高、交通设施最密集、开发强度最高、发展基础最好的区域,滇中城市群城镇化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边境城镇建设顺利推进。印发了《云南省沿边城镇布局规划》《云南省沿边开放经济带发展规划》,瑞丽、河口、腾冲、磨憨、孟定等边境城镇快速发展,较好的衔接了省域城镇体系和滇中城市群,形成了边境地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区域增长极,沿边县域经济总量不断增大。
四是美丽县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自2019年启动以来,省政府已经命名了36个“云南省美丽县城”,一批“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的“美丽县城”脱颖而出,既促进投资增长又释放消费潜力,既推进城市更新又改善民生,既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又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五是特色小镇创建成效显著。自2017年启动以来,省政府已经授牌命名了27个“云南省特色小镇”,在全省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云南展示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新窗口、旅游转型升级的新样板、乡村振兴的新支点、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
六是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产业升级带动就业效益不断显现,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产城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关于推进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等,集中力量推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信息、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旅游文化、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通过产业的培育和壮大带动就业、吸纳人口、集聚经济,促进产城互动发展。产业园区建设有序推进,通过支持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省级园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扩区调区,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发展非农特色产业园区,全省产业园区产业链不断延伸、专业化分工协作不断加强,产业园区功能不断提升。充分利用小城镇所处区域的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和市场条件及其自身的优势,吸纳周边地区的技术、资金和人才等,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就地城镇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七是城乡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城乡要素市场和建设一体化有序推进,通过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推动城乡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互连互通、共建共享,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全省所有乡镇通硬化路率、直接通邮率、通客车率均达到100%,全省所有建制村通硬化路率、直接通邮率均达到100%;全省91%的乡镇和92%的村庄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收集处理,62%的乡镇对生活污水进行了收集处理,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0.13%,其中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35.7%。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先后发布了《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补短板、增动力”升级重点前期项目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坚持把加快城乡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以乡村振兴战略带动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关于推进云南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
2014年云南省出台了《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并于2020年进行了总结评估,目前正在编制《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我们会认真研究吸纳你们提出的六个方面建议。
一是关于“严守生态红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二是关于“大力发展具云南特色的乡镇特色小镇建设”。继续瞄准“世界一流、中国唯一”的发展目标,继续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人文底蕴浓厚、服务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对于已授牌命名的27个“云南省特色小镇”,将着重抓好特色小镇品质提升工作。
三是关于“强化产业支撑,提升城镇化质量”。坚持“以产兴城、以城聚产、产城联动、融合发展”的基本思路,推动形成城镇与产业共生、生产与服务互动、产城高度融合的发展格局,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型城市,推动制造业迈向中高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旅游城市、“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等载体,推动产城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城镇化质量。
四是关于“加强县城和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从综合交通设施、城镇供水安全、能源供应安全、环卫设施等方面着手,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教育设施,健全医疗卫生设施,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是关于“积极推进就地城镇化建设,把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纳入到城镇化建设体系”。坚持把城乡融合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要抓手,在城乡各类要素双向流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规划建设管理、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下功夫,强化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六是关于“积极开展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全面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及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抓好督促落实,推动云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