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79号提案的答复
云发改营商复〔2022〕087号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09 11:28:46 【字体:


张宪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579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发布和申报平台搭建工作

制定了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建设的初步方案,建立了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召开了省级相关部门专题会议,明确“政策归口”和“一键入口”工作目标,实现“明确统一标准、打通现有平台”要求,实行“试点先行,省州市县联动”运行模式,按照“先试运行,逐步完善”推进系统建设,同时建立“政策落实跟踪、督促检查”机制和工作会议制度。目前,已会同相关部门、州市抓紧推进开展政策项目调研和现有平台调研,逐步推进各项工作,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搭建惠企政策汇总发布申报系统的初步框架,开展测试运行。

二、提高企业申办、注销便利度

优化企业登记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整合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开户预约、社保缴存等多环节“一网通办”,实现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表填报、一窗领取”。推行营业执照自主打印和邮递送达,实现了办理营业执照“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2021年,通过“一窗通”平台核准企业登记数占同期新设企业的70%左右。全省企业开办时间从2019年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现在的1个工作日以内,已达到全国靠前水平。优化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一批“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三、提高融资便利度

一是2019年9月“一部手机云企贷”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平台上线了贷款、查询、管理等23项功能。截至2022年3月末,平台累计为1.97万户农企农户授信109.53亿元,贷款余额52.76亿元。

二是开展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优先将实力较强、经营规范,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占比较高的机构纳入名单。截至2022年3月末,全省共有26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覆盖13个州市,2家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全省16个州市共设立分支机构69个,业务服务覆盖100%县区;融资担保户数208961户,同比增长23.57%;融资担保在保余额454.39亿元,占全省81.75%,同比增长17.44%。

三是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2022年3月末,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权平均融资担保费率0.72%,持续保持在1%以下。

四是对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印发《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的通知》,将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由30日压减至20日;在云南自贸试验区试点的基础上,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将典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6年延长至10年的改革覆盖全省,持续优化地方金融营商环境。

四、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

截至2022年3月底,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分别压缩到3.86天和1.65天,比法定时限分别减少87.1%和94.5%。全省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立企业办事专窗,为实体经济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利用第三方评估结果推进各地不动产登记工作持续优化,跟踪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提升服务质量,目前,企业间财产转移登记全省平均时间为1.68天。推广交房(地)即发证,无缝衔接办。2022年2月,印发了《云南省全面推广“交地即交证”和“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推广实施“交地即交证”和“交房即交证”措施,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3个地州、38个县(市、区)、69个小区开展了“交房即交证”业务,发放不动产权证书8.0113万本;已有6个州(市)3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展了“交地即交证”业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五、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制定涉企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实行“首违不罚”;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违法行为和重大违法垄断行为、重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从严查处。严格依法依规实施清单内的失信惩戒措施,确保失信惩戒在法治轨道运行,切实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六、开展营商环境评估评价

建立了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试行)的通知》,将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水平的主要依据。开展了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上线运行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平台,聚焦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人文环境等5个方面17项内容,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次调查评价市场主体对各地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满意度,实时收集市场主体对全省各地各部门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可随时随地通过网络、电话(12345)、语音、视频等方式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24小时进行投诉举报,平台实时自动将反映问题转有关部门办理,做到投诉举报、交办处理、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惠企政策兑现力度,统筹推进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平台建设,完善省级相关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实现企业精准画像,由“企业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企业”,让数据为企业发展赋能;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扎实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做到“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切实提升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要素保障效率,将持续迭代“一部手机云企贷”平台功能,不断提升服务便利性,释放平台最大效能;继续加强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检查,减少对企业检查的频次,强化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将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纳入部门联合惩戒范围。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评估评价,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有序组织开展评价,抓牢抓实问题整改,切实发挥好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作用。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pdf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委财办秘书处崔圆捷,0871-63113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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