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曙平委员:
您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599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获得社会公众信任的资本,起着基础性、导向性、示范性和决定性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2017年10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66号),将依法行政、守信践诺等作为政务诚信的方向,重点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6个重点领域开展政务诚信建设。2021年积极开展政务失信治理,根据国家反馈数据,我省无政府机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目前,正在加快推进《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进程,为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二、严格开展公务员录用、调任信用记录查询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在公务员录用、调任过程中严肃认真开展个人信用记录查询,将信用查询报告列为必须审核的条件,对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不得调任。并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发了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系统,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设了“云南省公务员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入口,为各地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履行查询程序提供服务保障。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准吃透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加快制定出台《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充分发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树牢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激发创新意识,不断完善协作分工、责任落实、法治保障、评估督查、宣传推介等工作机制,高效协同、工作联动,形成改革“一盘棋”格局。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继续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加强公务员政务诚信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跟踪了解,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不断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委财办秘书处崔圆捷,0871-63113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