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莹委员:
您提出的《聚焦民营企业痛点难点堵点加大力度改善营商环境》(第510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对标学习国内先进省份和城市经验做法,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不断为我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一、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分类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规范性要求,提
出建立分类听取意见建议、广泛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畅通听取企业家意见诉求通道、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完善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和监督、健全涉企政策评估调整等主要任务。结合实际,充分调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研究制定和实施涉企政策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确保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政策环境、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不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抓好惠企政策兑现
搭建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按照“政策归口”和“一键入口”工作目标梳理惠企政策清单。召开云南省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讲会,宣讲减税降费政策、防范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优化营商环境和整治违规收费等措施,提高惠企政策的落地性和可获得性。
三、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一是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云南试点),实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与通报制度,畅通市场主体反馈各类市场准入问题的渠道。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以及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达成垄断协议限制竞争行为,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是营造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原则,建立了采购意向、文件、结果、合同以及履约验收等全过程公开体系,实现了信息发布流程、格式、时限等标准化,确保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禁止排斥和限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竞争行为,印发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规定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政府采购市场主体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参与竞争等作为资格要求。清理政府采购隐性门槛,组织清理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开展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等,公布了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制度文件目录清单。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围绕“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云南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在全省范围开展“落实简政放权 推进减证便民”专项督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向市场放权、向下放权力度。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省行政权力事项从1422项精简到727项,精简率达48.9%。梳理发布全省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将在全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104项基础上,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工作。
四是规范公共服务设施收费。按照“先清理、再规范”原则,分步推进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明确取消在报装验收接入等环节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专项监督、个案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重点对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畅通违法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网上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认真开展全省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辅导式”提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
四、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制定印发《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认真落实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鼓励党政机关干部依法依规、坦荡真诚同民营经济人士接触交往,积极深入基层、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强化正面清单引导与负面清单约束,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畅通政企常态化沟通渠道,倾听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让企业家参与到政策制定过程中,畅通沟通渠道、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下步工作中,将充分发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树牢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激发创新意识,不断完善协作分工、责任落实、法治保障、评估督查、宣传推介等工作机制,高效协同、工作联动,形成改革“一盘棋”格局。在完善政策措施、深化简政放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公正监管执法、对标先进促提升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准吃透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加快制定出台《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政策文件明确的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不断运用政策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推进公正执法、精准执法、文明执法。着力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委财经办秘书处崔圆捷,63113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