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峰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成立常设工作机构加快推动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常态化运行的提案》(第51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共建“一带一路”的关心和支持,对你们提出《关于成立常设工作机构加快推动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常态化运行的提案》表示衷心感谢。本提案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高度,研究推进我国通往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大通道建设,对云南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成立常设工作机构加快推动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常态化运行,将有利于加快云南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为未来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周边环境。
一、高位推动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常态化运行
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要求,高度重视云南对外开放工作,致力于将云南建设成为强大国内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市场之间的战略纽带、“大循环、双循环”的重要支撑。先后成立了以省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高位推动云南对外开放工作,高度重视中缅印度洋海公铁联运常态化运行,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领云南代表团与国家有关部委座谈,积极争取国家大力支持。
二、凝聚共识推动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常态化运行
在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省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多次召集省级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中缅海公铁联运新通道常态化运行保障工作,并积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将保障中缅海公铁联运新通道常态化运行作为部门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同时,成立中国环印度洋大通道建设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每月形成工作专报,对推动中缅海公铁联运新通道实现常态化运行进行重点跟踪服务。把推动中缅海公铁联运新通道实现常态化运行、重点项目建设、成立环印度洋地区大通道建设领导小组作为正在研究起草的环印度洋地区大通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文稿的重要事项进行推进。联合部门多渠道汇报争取国家支持中缅海公铁联运新通道建设,恳请国家层面予以协调解决中缅第三国货物过境贸易、中缅清水河口岸扩大开放、汽车跨境运输、货币互换等4个双边合作协定、重点项目建设等关键问题。目前,中缅海公铁联运新通道中的临沧清水河至缅甸腊戍高速公路已列入云南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重点规划。清水河口岸进一步优化了通关流程。
三、用好平台机制务实推动
2022年在中缅经济走廊交通合作工作组第三次会议(视频会议)上,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呼吁中缅双方尽快商签第三国货物过境贸易协定、中缅清水河口岸扩大开放、国际道路跨境运输、金融合作协议,将中缅印度洋海公铁联运新通道建设作为《中缅经济走廊合作规划(2019-2030)》框架下的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快缅甸清水河—腊戍—曼德勒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完善缅甸清水河口岸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集装箱堆场、换装场。
下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职能,全力推动相关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在中缅海公铁联运新通道2021年试通试运行经验基础上,围绕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规模化、效益化、智慧化目标,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协作,边试运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中缅海公铁联运新通道实现常态化运行。二是积极争取从国家层面出台关于支持云南省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环印度洋地区大通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中缅海公铁联运新通道建设。三是继续加大向上汇报力度,努力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将中缅印度洋海公铁联运新通道建设列入中缅经济走廊框架下并尽快协商签署4个相关合作协定。四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云南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不断取得更多更大成效。
感谢你们对云南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一带一路”推进处关俊,0871-63113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