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云南省营商环境的提案》(第52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分类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规范性要求,提出建立分类听取意见建议、广泛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畅通听取企业家意见诉求通道、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完善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和监督、健全涉企政策评估调整等主要任务。结合实际,充分调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研究制定和实施涉企政策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确保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政策环境、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不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活用规则》、《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制定涉企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实行分类执法,对各类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并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执法信息采集、传输、审校、发布等工作,健全行政执法记录机制,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切实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畅通违法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开展法律帮扶,举办“法律进企业”活动进行企业普法。
三、靠前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实施“进企业,促发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政策宣讲培训等活动,聚焦企业需求,全力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推进、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振市场主体投资信心。2021年,帮助企业解决了重点项目用水、用电、道路建设等要素保障及市场拓展、园区入驻、销售渠道、政企沟通、商标申报、银行贷款、子女就学等一系列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了担保连带责任、抵押债权实现、工伤鉴定、疫情之下法律风险防范等法律方面的帮助。同时,积极开展省外来滇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畅通企业投诉反映渠道,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多措并举助企纾困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重点突出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执行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制度性减税政策,落实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在实现助企纾困的同时,侧重鼓励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及经济结构调整。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扶持民营企业,新增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专业化水平,统筹其他产业发展类资金,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倾斜,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做好小微企业融资工作。
二是出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8条措施(试行)》等政策措施,起草《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若干政策措施》、《云南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助推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推广科技创新券,支特企业科技创新,加强研发投入引导,印发《云南省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办法》,引导、落实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
三是落实重点帮扶机制补贴政策,设立科技创新基地安排建设专项资金,推动创新平台建设,落实《关于人才服务现代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全力推动全省产业创新平台发展,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筹措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全省各项就业补助政策的落实,筹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出台《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标准目录》,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出台《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实现“免申即享”,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认真贯彻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扎实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月”活动,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资金直补企业措施,扩大培训奖补政策覆盖范围,提高工种培训补贴标准,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搭建平台助民营企业招工。
五、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架构完成,建成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联通、覆盖从省到村五级的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为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持续迭代升级“一部手机办事通”至3.0版,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有效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全省86%以上的政务服务大厅已设置综合窗口,加快推进“一窗受理、一站服务”,实现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站服务”的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二是帮助全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编制《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汇编》,主动精准向市场主体推送惠企政策,打通政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做到让企业“应知应会”“应享尽享”,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服务力度,支持民营企业上市挂牌融资。
三是强化培育服务指导,组建由省级业务骨干、各技术领域专家和财务、税务专家组成的服务团队,对科技型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化服务,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的指导服务,并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持续提供指导和服务,落实支持市场主体的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开展高企培育认定补助。
四是构建政务服务评价体系,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建立了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对省直各部门和各州市政务服务评价全覆盖,建立市场主体评价营商环境机制。坚持“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常态化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研究制定营商环境调查问卷,在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的前提下,主动深入企业了解诉求和政策落实情况。建立试行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常态化设置全省统一的营商环境满意度问卷调查和投诉举报专窗,实现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交办处理、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的闭环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下步工作中,将充分发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树牢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激发创新意识,不断完善协作分工、责任落实、法治保障、评估督查、宣传推介等工作机制,高效协同、工作联动,形成改革“一盘棋”格局。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文件明确的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大助企降本增效力度,从严从实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深化简政放权、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持续提高市场监管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推进公正执法、精准执法、文明执法,着力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委财办秘书处崔圆捷,0871-63113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