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树芹等5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快推进双江自治县冰岛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建议》(第50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是探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资源变资产、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重要举措。双江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推进冰岛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建设,对推动双江县茶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项目用地、规划审批
为高效快速取得用地批复和获得土地供给,用地单位可先期落实好以下事项:一是把项目争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二是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项目选址注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水田、坝区耕地等优质耕地,注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等,满足用地报批要求;三是政府高位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及部门高度响应、密切配合做好前期各项工作,为高效快速取得用地批复和获得土地供给打好坚实基础;四是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征地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及时做好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将加强用地政策业务指导,督促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同解决用地问题,加快用地报批工作,及时保障项目用地,积极支持项目建设。
二、关于项目区产业、政策扶持
一是支持“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按照《开展“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云绿办〔2019〕6号),双江县已进入全省20个示范创建县名单,并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进入第二年示范创建。截至目前,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6000万元。二是支持竞争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试点创建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农经〔2022〕340号)已于2022年4月18日联合印发实施。目前,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认定评选办法及评分细则。双江自治县冰岛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暂未列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创建试点。按照《指导意见》中“竞争性创建”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双江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州(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创建成效好的州(市)级田园综合体同样可以参加省级田园综合体评选认定。省发展改革委将每年牵头组织对省级试点进行综合评估,并按照“达标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对达到省级田园综合体创建标准的项目予以认定挂牌,到2024年累计认定10个省级田园综合体。
三、关于资金支持
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双江县农业领域项目建设,“十三五”以来下达双江县农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11161万元,省预算内投资1761万元。其中:双江自治县勐库镇冰岛村相关项目已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700万元;双江县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通过,列入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双江县可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推动冰岛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建设:一是按程序申报符合条件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二是做好“一案两书”等要件准备工作,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三是参与省级田园综合体评选认定,争取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帮助双江县包装谋划项目,开展实地调研,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申报项目,对符合支持方向、前期工作完备的项目予以支持。
下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实化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帮助双江县符合规定的项目尽早落地建设,发挥预期效益。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农村经济处王禹智,0871-6311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