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11号提案的答复
云发改营商复〔2022〕114号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9-08 10:43:26 【字体:


王珍全等1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切实增强和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提案(第311号)交省发展改革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云南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保障。围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政务诚信建设,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理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2022年4月,印发《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着力完善协作分工、责任落实、法治保障、评估督查、宣传推介等工作机制。

持续完善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体系,严格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市场评价作为第一评价。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等政策文件。规范公共服务设施收费,按照“先清理、再规范”原则,分步推进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明确取消在报装验收接入等环节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个部门,结合云南实际,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云南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着力破解招标投标领域的隐性壁垒。大力推行电子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减少市场主体招标投标成本。在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氛围。健全招标投标异议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健全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在线办理渠道。开通问题线索征集窗口、完善线索处理机制,充分听取社会对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或意见建议,及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管理、优化服务。

二、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2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务员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函》,指出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不断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和诚信意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制定云南省公务员信用信息目录,规范云南省公务员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加强诚信档案管理和运用,建立健全公务员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切实保护公务员合法权益。

三、严格开展公务员录用、调任信用记录查询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在公务员录用、调任过程中严肃认真开展个人信用记录查询,将信用查询报告列为必须审核的条件,对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不得调任。并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发了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系统,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设了“云南省公务员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入口,为各地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履行查询程序提供服务保障。

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认真落实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强化正面清单引导与负面清单约束,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印发《云南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办法》(云发改体改〔2020〕592号),采取分类听取意见建议、畅通听取企业家意见诉求通道、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等措施,拓宽政企互动形式和渠道,推动企业家积极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增强涉企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准吃透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加快制定出台《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充分发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树牢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激发创新意识,高效协同、工作联动,形成改革“一盘棋”格局。加大督促力度,推动《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继续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加强公务员政务诚信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跟踪了解,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不断建立健全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pdf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崔圆捷,0871-63113974)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