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对门户网站(yndrc.yn.gov.cn)栏目、内容逐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2024年第四季度,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总体建设与运行情况良好。现将自检自查情况函报如下:
一、自查整体情况
(一)经巡查,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yndrc.yn.gov.cn)未发现应发布未发布、发布内容非本行政机关信息、设置不规范、目录索引或超链接不准确的情况。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未发现因审核把关不严,不应通过互联网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含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因不当公开政府信息引发舆情被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专题专栏进行调整处理。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措施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均同时发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编制说明以及征求意见结果等信息。应当解读的政策性文件和文字解读材料同步发布,或政策性文件均在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文字解读材料并相互关联。
(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信用中国(云南)、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网站、云南节能网和“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云储先锋”微信公众号、“云南信用”微信公众号、“云南节能与监察”微信公众号均纳入监管,网站均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和“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网民留言均按期办结;网站监管2023年度报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均于1月31日前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首页发布。
(四)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信用中国(云南)、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网站、云南节能网均已完成IPv6改造并通过省委网信办测试。截至目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网站已完成适老化改造,四季度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可用性好。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化对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功能,精准解读政策,加强互动回应,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用,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作用。
此函。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蒲嘉 0871-6311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