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
来源:价格收费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12-06 17:34:47 【字体: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2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在昆明市召开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5名,通过自愿报名、推荐或邀请产生,其中消费者代表13名、公办高校代表4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4名。

25名听证会参加人本着对云南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准备,认真履职,围绕调整方案的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问题,相关部门予以详细解答。听证会参加人一致同意调整公办高校本科学费标准,认为调费方案兼顾了发展和公平,幅度合理、考虑周详,并提出以下7个方面建议:一是完善资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二是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优化学科专业设置;三是加强对高校收费行为和经费支出的监管;四是加大学费调整政策宣传力度,做好舆情引导;五是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对“绿色通道”的宣传力度;六是适当提高农学和艺术学专业收费标准;七是同步考虑调整高校成人教育和高职教育学费标准。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

(一)予以采纳的意见及理由

1.采纳“完善资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建议。理由:我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了“奖、助、贷、免、勤、补、减”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可以在入学前申请最多4项资助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学费奖励、路费资助、甘露计划),在校期间申请最多7项资助政策(国家及省级奖学金、筑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毕业后如在基层就业可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除财政和助学贷款资金投入外,各高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用于学生资助,补充安排校级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下一步,我省将落实好今年国家对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提标扩面的政策,并持续做好资助政策动态优化完善工作,指导督促高校做好国家和省级学生资助工作。

2.采纳“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优化学科专业设置”的建议。理由:省教育厅将指导各高校全面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投入,督促指导各高校加强办学条件建设、提升内涵质量,形成“教师好好教、学生好好学”的良好局面,具体从五方面推进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加强学校党建思政;二是统筹推进高校分类发展;三是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四是持续强化科技人才支撑;五是着力提升服务发展能力。

3.采纳“加强对高校收费行为和经费支出的监管”的建议。理由:省教育厅将积极指导高校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细化收退费办法和支出管理,落实预算绩效全口径、全过程管理,加强成本控制,通过校园网、公示栏、招生简章等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学生奖助政策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开预决算和财务收支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省级相关部门也将加强对学校包括财政拨款、教育收费在内的全口径经费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经费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督促学校将经费投入到改善办学条件和提升办学内涵质量上。

4.采纳“加大学费调整政策宣传力度,做好舆情引导”的建议。理由:省级相关部门将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宣传公办高校本科学费调整政策,让社会各界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减少误解和疑虑,增强政策调整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将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避免不实信息扩散。

5.采纳“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对‘绿色通道’的宣传力度”的建议。理由:省教育厅将进一步优化完善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机制,加大对国家、学校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每年通过高考指南、高校招生简章等渠道宣传资助政策,高考录取结束后,将资助政策简介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给录取新生,为高校录取新生排忧解难。开通全省热线电话,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答疑解惑。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专区,简化报到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保护学生隐私,确保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快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安心开始新的学习和生活。

(二)不予采纳的意见及理由

1.不予采纳“适当提高农学和艺术学专业收费标准”的建议。理由:此次学费标准调整以生均培养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才培养需求、社会承受能力、生均拨款等多种因素。农学专业生源主要来自农村地区,家庭承受能力相对较弱,为支持农村学生继续深造,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力度,支持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此次学费调整方案中,保持农学专业基准学费不变。艺术学专业培养成本较高,现行收费标准也相对较高,若进一步提高该专业收费标准,将加重艺术学学生家庭负担,不利于艺术类人才培养,故艺术学专业基准学费不变且不执行学费上浮政策。

2.不予采纳“同步考虑调整高校成人教育和高职教育学费标准”的建议。理由:根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高校学费标准的调整,要科学核定高校生均培养成本,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下一步省级有关部门将持续对生均培养成本进行跟踪调查,综合考虑后研究是否启动高校成人教育和高职教育学费标准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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