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云发改能源〔2024〕859号
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4-10-28 18:48:19 【字体: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昆明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昆发改能源〔2024〕552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50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78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等规定,根据省能源局行业审核意见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现将昆明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10-530000-04-01-363079)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昆明市8县(市、区)改造35千伏变电站4座;新建及改造35千伏线路13.55千米;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186.98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27.04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99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18042.47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607.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4435.4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东川区

1.35千伏姑海变增容项目

将原有2兆伏安变压器更换为5兆伏安变压器。工程总投资185.00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7.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48.0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2.10千伏及以下项目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15.28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33.48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8台。工程总投资1642.97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28.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314.9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二)禄劝县

1.35千伏青山凹变扩建项目

扩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10兆伏安。工程总投资751.00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50.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601.0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2.35千伏云龙变扩建项目

扩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5兆伏安;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12.40千米。工程总投资1407.00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81.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126.0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3.10千伏及以下项目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39.67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27.98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48台。工程总投资2698.37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540.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158.3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寻甸县

1.35千伏塘子变增容项目

将原有2台5兆伏安变压器更换为2台10兆伏安变压器;新建及改造35千伏线路13.55千米。工程总投资2740.00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548.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192.0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2.10千伏及以下项目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71.06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23.20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40台。工程总投资3837.47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767.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070.4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四)安宁市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3.15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0.57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台。工程总投资372.49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74.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98.4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五)富民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25.41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0.89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7台。工程总投资1758.37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52.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406.3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六)石林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6.89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8.90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5台。工程总投资1133.02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27.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906.0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七)嵩明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2.04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2.49千米。工程总投资242.30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48.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94.3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八)宜良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11.08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9.53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39台。工程总投资1274.48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55.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019.48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后续手续各子项目可按照建设进度或单个项目进行报批。

 

附件:1.昆明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表

          2.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昆明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10千伏及以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

          3.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昆明市东川区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35kV姑海变增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

          4.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昆明市禄劝县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35kV青山凹变电站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

          5.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昆明市禄劝县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35kV云龙变扩建项目》的评审意见

          6.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昆明市寻甸县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35kV塘子变增容项目》的评审意见

          7.招标方案审批意见

          8.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