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价格机制,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和《水利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书面征求了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州(市)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2月25日共30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请在公告时间内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fgwjgsfc@yn.gov.cn。
附件:1.《关于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