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74号提案的答复
云发改提案函〔2024〕190号
来源:城镇化处          发布时间:2024-06-07 17:20:36 【字体:

台盟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我省高质量跨越发展的提案》(第774号)(以下简称774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省政协第十三届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贵单位提出了《关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我省高质量跨越发展的提案》(774号),主要围绕城乡融合发展、产业格局、县域发展要素资源和内生动力、县城及中心集镇载体作用等提出建议,所提意见建议符合全省城乡融合发展和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际,契合下一步发展方向,对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较强参考价值。该提案交由省发展改革委主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办。

二、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确定提案为委内重点提案,制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并安排相关工作部署,明确办理目标、办结时限、工作措施和要求等,并成立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774号提案办理工作专班。

5月22日至23日,经与贵单位沟通,采取委托调研的方式,选取红河州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作为城乡融合案例,实地调研了草坝镇十七村蓝莓示范家庭农场等建设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路径。在结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办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草案),作为面商的基础。

5月31日邀请贵单位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加提案的面商会议。会上,贵单位介绍了提案相关情况,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针对性答复。会后,对草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答复。

三、关于提案内容的答复

关于“县域地区要素资源和可持续的内生动力不足、三次产业发展基础薄弱、部分农村地区需继续帮扶、县级城市和中心镇对农村人口的吸纳和承载能力极其有限”等问题。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服务

一是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精准培训机制,支持“滇字号”劳务品牌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培育,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加大农业转移人口拓岗稳岗力度。继续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各类服务活动。提升基层服务农民工能力,规范打造零工市场,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1个以上标准化零工市场,建成N个零工驿站,形成“1+N”零工服务模式。

二是积极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全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属地经办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机制,统一全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所需的材料,通过网上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系统将自动生成《就业创业证》,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享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动向有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是着力构建“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紧贴全省产业发展需求,整合培训评价、技工教育等政策,充分发挥企业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动员优质市场培训机构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

四是持续优化农民工就业环境。依托“技能云南”行动,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提升技能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全面落实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等稳岗扶持政策,提高县域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加快发展县域特色产业,提升县域就业承载力。

(二)强化公共服务保障

一是深入实施《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提高非户籍人口在常住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依托居住证、社保卡提高公共服务享有便利度。

二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持续保持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渠道畅通,不断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全省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就业歧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规模,切实保障工伤农民工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社保转移接续服务便捷顺畅。

三是完善加强农民工帮扶措施。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以保障农民工等新市民住房问题为出发点,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做好农民工子女关心关爱。积极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鼓励各地设立随迁子女入学教育咨询热线,加强对随迁子女学习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

(三)以县城为载体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持续壮大县域经济。县域经济强的内核之一是产业竞争力强。为引导各县(市、区)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优势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强县,以强县引领带动全省县域经济整体实力提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工作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提出不同类型县(市、区)特色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路径措施、给予县级政策支持、检验县级发展成果并评选认定特色强县等,其中包含产业转型升级、跨区域产业合作、要素对县域发展支持等内容。

二是深入推进“五城共建”。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建设(“五城共建”),对《关于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的5方面29项任务进行条目化梳理,形成212项参考指标体系,服务地方结合当地发展实际,补短板、谋项目、扬优势;深入分析各县(市)的优势、基础,统筹当前实际和长远需要,按照县(市)自评、州(市)推荐程序,推荐“五城共建”重点县;强化部门联动服务,整合各方力量,多次召开“五城共建”专题服务会,对重点县的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进行一对一服务指导,提出具体完善意见;研究制定《关于服务2024年度“五城共建”重点县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供更精准优质的服务;召开“五城共建”重点县项目专题协调会,建立项目库。目前,我们综合各方意见建议,对项目库和年度工作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推动壮大县域经济工作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落实落地落细,构建产业特色明显、发展动力强劲、要素流通顺畅、强县引领带动的城乡融合发展新局面。

二是持续推进“五城共建”,协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一县一方案”“一县一清单”做好服务,建立2024年“五城共建”项目库,对符合条件的在库项目,统筹各类资金给予倾斜支持,再打造一批“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

三是按照“明确方向、优化布局、壮大主体、要素保障、突出实效”的发展思路,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聚焦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集群集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入推进绿色能源和绿色制造深度融合,着力推进县域产业聚集和转型升级,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贯彻落实好发展壮大资源经济的指导意见,助推县域产业聚集、转型升级,提升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城镇化处 经壮,0871-6311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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