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89号提案的答复
云发改提案函〔2024〕191号
来源:社会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4-06-11 17:26:03 【字体:

延波委员:

按照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推进我省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的提案》(第589号)涉及我单位的分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您《关于做好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推进我省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的提案》,收件后,迅速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小组,与省妇儿工委办等部门就提案所涉内容进行了沟通对接。在此基础上,将有关情况与您作了电话沟通、面商,并就有关办理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您提出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云南省仅有昆明市一个,会降低云南城市吸引力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您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关心、用心,体现了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为民情怀,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工作思路。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做好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持续推动普惠型儿童福利设施建设,结合职能职责全力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支持。牵头制定出台《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梳理了我省基本公共服务9大领域的基本情况,细化了今后三年的发展目标,针对儿童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提出了加大标准化儿童保健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水平等6项重点任务,有力保障儿童、青少年等重点人群享受公平可及基本公共服务的权益。

二是服务试点申报。重点服务指导昆明、曲靖等条件较成熟的城市,围绕政策、服务、保障、空间、环境“五个友好”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建设方案,积极申报创建儿童友好城市。2023年5月,昆明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试点名单。同时,服务昆明市围绕公共空间、设施适儿化改造和校外活动场所设施等,初步谋划储备项目10个,总投资2.06亿元,着力提升昆明儿童友好城市新属性,为所有儿童打造一批儿童学径空间、游憩空间、运动空间等。

三是提升儿童及青少年服务能力。“十四五”以来,累计争取到位各类资金44.24亿元,支持47个妇幼保健项目、9个托育项目、112个幼儿园项目、222个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建设,不断扩大学(托)位供给,提升儿童青少年服务能力水平。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重点从政策落实、资金争取、试点探索等3方面持续抓好儿童友好城市以及普惠性儿童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以“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中期评估结果为小切口,聚焦全省儿童服务供给的短板弱项,与省卫生健康委、省妇儿工委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一道,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和落实力度。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支持儿童服务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聚焦妇幼保健机构、托育服务中心、学校、儿童友好空间等,服务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谋划和滚动储备一批项目,积极提高项目前期成熟度,尽最大努力争取资金支持。总结推广昆明市儿童友好城市做法经验,引导和鼓励各地自觉融入试点创建工作,推动儿童优先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成为云南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社会发展处 袁婷,0871-6311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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