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价格收费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5-13 09:05:46 【字体:

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云南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有关部门、经营主体、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按照“全国一张网”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完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机制,对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采取分区核定运价率、按路径形成价格的管理方式,同时明确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参照办法相关原则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为适应国家改革要求,加强我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健全定价机制,提高定价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促进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行业健康发展,在学习领会国家政策规定并充分借鉴其他省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起草形成了《办法》。《办法》制定过程中,多次书面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各州(市)、重点供用气企业意见建议,并通过委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履行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经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出台。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准许收入的计算方法、价格核定和调整、定调价程序、信息公开和附则6章内容,共22条。第一章为总则,共5条,明确制定政策依据和适用范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内涵意义,对具体定价权限、核价原则、价格管理原则等进行规定。第二章为准许收入的计算方法,共2条,对管道运输价格、准许收入、准许收益率和税金的计算进行了规定。第三章为价格核定和调整,共6条,明确管道运输价格实行“同企同运价率”,单条管道运输价格根据距离确定,并对管道最低负荷率要求、新成立企业参照省内管道运输企业加权平均运价率、同一企业内部不同管输价格平滑处理等进行规定。第四章为定调价程序,共3条,明确管道运输企业管输价格的核定或调整,应当通过所在地(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主动实施。要求管道运输企业定期报送投资、收入、成本等相关信息和材料。核定和调整管道运输价格前,应当开展成本监审。第五章为信息公开,共3条,明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通过部门网站公开核定和调整管道运输价格水平,管道运输企业应公开所有管道入口和出口名称、距离、具体价格水平、收入、成本等信息。第六章为附则,共3条,明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情况,适时对有关定价参数进行调整,同时明确解释部门及实施时间。

三、主要特点

(一)结合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行业发展现状,优化政府定价形式。《办法》明确管道运输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为最高限价,管道运输企业可综合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管道运输企业可通过适当降低价格水平来激励用户增加输气量和培育新用户,有利于促进管道效益充分发挥。

(二)适应“全省一张网”改革方向,优化价格管理方式。《办法》明确按照“同企同运价率”的原则核定管输价格,原则上以管道运输企业法人单位为管理对象,同一母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受益所有人及其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投资的不同管道,可以将母公司、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等作为管理对象,统一制定运输价格。不再以单条管道为价格管理对象,而是以管道运输企业法人单位为管理对象,有利于减少定价对象、提升价格管理效能和降低用气成本,同时也有利于统筹管道运输企业内部不同管道建设运营情况,降低单条管道运营风险。

(三)统筹平衡天然气管道运输行业可持续发展和用户利益,合理设置定价参数。参考国家和其他省份相关政策制定标准,充分考虑我省天然气管道实际负荷情况和用户承受能力,规定准许收益率按不高于7%确定,管道负荷率(实际输气量除以设计输气能力)低于50%的,按50%负荷率对应的气量计算。参数设置上统筹考虑管输企业运营实际和用户用气成本,既防止过度超前投资,又充分考虑管道运输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兼顾用户利益、促进降低用户用气成本。

(四)充分考虑政策平稳落地实施,建立管道运输价格平滑机制。《办法》明确当管道运输价格较上一监管周期变动幅度较大时,可以在同一管输企业内部不同管道运输价格上作平滑处理,也可以在不同监管周期平滑处理。通过平滑机制,可以统筹管道运输企业内部不同管道的运输价格,有利于平衡兼顾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和价格承受能力的差异,适度降低管道运输距离较远地区的管输价格,避免终端用户用气价格大幅波动,保障管输价格平稳实施。

四、组织实施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抓好政策落实,并不断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一是2025年启动《办法》出台后首个监管周期定价工作,将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合理核定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二是指导州(市)校核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稳妥调整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三是密切监测《办法》执行情况,适时评估执行效果,加强分析研判,根据省内管网发展阶段、行业发展形势和天然气改革进程等对相关条款进行动态优化调整,不断提高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相关文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