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招投标领域系统整治要求,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规范为核心、以长效为目标”,聚焦交易见证服务中的短板漏洞,通过建章立制、协同联动、流程再造,推动交易见证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治理”升级,全力筑牢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防线。
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短板漏洞,精准定位治理方向
针对前期交易见证中暴露的“制度碎片化、见证标准不统一、异常处置效率低、协同联动不足”等问题,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内部自查+外部调研”双路径,系统梳理工作堵点。一是对近三年交易项目见证记录开展“全量复盘”,重点排查程序违规、主体行为异常、资料缺失等问题;二是组织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多方座谈,收集“见证服务针对性不足”“异常反馈渠道不畅通”等诉求;三是对照国家及省级招投标整治要求,对标“全流程电子化”“智慧监管”等目标,明确“制度缺位、执行偏差、协同薄弱”三大核心短板。以此为基础,精准确定“补制度、强规范、促协同”的治理方向。
构建“制度+规程”体系,扎紧规范运行的“笼子”
坚持“用制度管权、用流程管事”,创新建立“1个核心制度+1份操作规程”的“1+1”制度体系,推动见证服务从“碎片化”向“标准化”跃升。
一是试行《交易见证服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作为统领性文件,明确见证服务的“四梁八柱”。聚焦“全流程覆盖”(涵盖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远程见证等关键环节),细化“统一标准、客观公正、及时高效”三大原则,规范人工核验、实时监控、音视频记录等6类见证方式,界定交易主体(发起方、响应方、其他各类主体)权责边界,并配套制定“见证申请—过程记录—结果应用—违规处理”全链条操作流程,确保每项见证服务有章可循。
二是梳理《交易见证人员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作为执行性指南,聚焦“一线实操”细化标准。针对开标、评标、异常处置三大核心场景,明确“开标准备—实施—结束”“评标专家抽取—入场—评审—纪律监督”“系统故障—设备异常—人员冲突”等20余项具体环节的操作步骤、时限要求和风险防控点(如开标前30分钟设备调试、评标专家回避核实、音视频资料“三备份”管理等),并对见证人员的职业操守作出12条刚性约束,从源头杜绝“人情见证”“选择性见证”。
强化协同联动,打通跨部门协作的“脉络”
针对交易见证中“信息共享”“处置断链”等问题,主动打破“单兵作战”模式,构建“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
一是纵向对接行政监督部门。与发改、住建、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异常线索即时通报+联合研判+结果反馈”机制,对见证中发现的围标串标、专家违规、主体失信等线索,30分钟内口头报告、当日书面移交,并跟踪后续处理进展,形成“发现—移交—整改—反馈”闭环。
二是横向联动技术运维与监督力量。中心信息技术、交易服务科等多科室建立“应急+日常”协作机制,日常工作中,信息技术科保障在线监督系统、音视频设备稳定运行,交易服务科对见证人员履职情况开展动态抽查,遇到系统掉线、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时,三方“10分钟响应、30分钟到场”,共同处置突发问题,确保交易不断档、见证不缺位。
三是延伸服务市场主体。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招标人、代理机构等主体明确变更后建设工程类项目进场环节材料准备要求、见证申请流程、关键事项告知及违规后果,推动形成“主体自律+见证监督”的共治氛围。
聚焦长效治理,推动见证服务从“短期治标”向“长期固本”升级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通过“三项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一是“一项一档”完善机制。依托电子档案系统,对所有见证项目实行“全流程留痕”,音视频资料、签到记录、异议处理等材料按“项目编号+阶段”分类存储,同步生成电子档案并永久保存,既为事后追溯提供“铁证”,也为优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分析见证工作出现的高频问题环节,及时调整见证重点。
二是“双随机+专项检查”质量管控机制。中心内部定期对已完成的见证项目开展“双随机”抽查(随机抽项目、随机派人员),针对专家抽取、评标纪律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纳入中心平时考核,并作为见证人员评优评先依据,倒逼服务质效提升。对外拟采用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州、县(市)交易中心见证工作情况检查,互鉴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动态修订”制度优化机制。建立“实践反馈—问题收集—评估论证—修订完善”闭环,根据政策调整(如全国远程异地评标推广)、技术升级(如AI评标、AI监测等工具应用)及市场主体需求,适时对《细则》和《规程》进行评估修订,确保制度始终贴合实际、科学规范。
通过以问题为导向的“制度+规程”体系建设、跨部门协同联动及长效治理机制,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见证服务实现了“三个转变”:从“经验主导”向“标准引领”转变、从“单一见证”向“智慧监管”转变、从“被动纠错”向“主动预防”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