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云发改提案函〔2025〕130号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6-16 14:10:48 【字体: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云南省光伏产业链实现绿色闭环的提案》(第3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方法”。分管领导带领承办处室就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云南省光伏产业链实现绿色闭环的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研提了办理措施和意见,并与你们沟通达成了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上游多晶硅、单晶硅生产污染难治理”“中游电池组件含氟、含氯废水产生量大”等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提案反映的问题比较客观。为推动云南省光伏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我省在光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中明确,支持光伏企业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大节能减排改造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责,组织州(市)相关部门对公告企业生产运营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检查,要求有关企业确保废气、废水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及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督促水耗、能耗超过规范条件标准的企业加强整改,并按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及管理办法,持续监督引导光伏制造企业遵守有关标准,实现绿色化生产。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2025年4月,国家印发光伏产业提质升级行动方案,开展光伏产业专项整治,加强光伏产业宏观调控,对光伏产业创新,巩固提升技术优势、强化标准引领、提高光伏装机技术要求、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等均作了明确要求。近年来,我省也先后印发工业硅行业产能置换工作方案、光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及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光伏制造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等政策文件,为打造绿色低碳、集聚集约、链条完备、创新引领、竞争力强的光伏全产业链生态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关于“强化科研创新促进污染物高效低成本治理”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发展改革委将协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严格遵循国家加强光伏产业管理及提质升级的相关要求,全面摸排我省光伏产业现状,编制全省光伏产业提质升级行动方案。在以科技创新驱动污染治理方面,将扎实落实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光伏企业搭建研发平台,推动光伏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深度合作,围绕多晶硅降本增效、光伏组件回收利用、光伏关键共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并建立技术共享机制;同时,加快推进云南光伏实验室建设,打造前沿技术研发高地。为强化人才支撑,将全面落实“兴滇英才”“银龄工程师”等政策,制定并发布光伏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积极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通过上述举措,实现光伏产业创新发展,持续推动光伏产业链向高质量、低污染方向转型升级。

(二)关于“构建科学完善的光伏产业链污染管理与防控体系”“前瞻布局退役光伏组件的高效低碳回收体系”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我省实施光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不断加强光伏制造企业监督管理,明确光伏产业绿色发展方向,引导企业在产能扩张时同步落实环保要求,鼓励光伏龙头企业联合供应链上下游,构建覆盖采购、生产、物流、销售、回收等全环节,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同时,积极支持光伏企业和园区申报绿色制造试点,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开展碳中和试点示范。

下一步,云南省将严格落实国家部署,重点推进两项工作,一是全面强化光伏产业链污染防控。从全链条环境监管、标准体系构建、技术创新应用、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及责任机制完善等维度发力,指导企业实施绿色战略,深化绿色管理与生产实践。支持光伏企业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大节能减排改造力度,全方位降低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二是大力推动退役光伏组件低碳回收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制定光伏行业以旧换新政策,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支持退役光伏组件回收利用项目建设。依托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探索创新拆除、运输、回收、拆解、利用“一站式”服务模式,重点支持楚雄、曲靖等地建设光伏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推动硅料、玻璃等废弃物高值化循环利用。

(三)关于“严格光伏电站选址,深化生态系统保护策略”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要求,全力构建具有云南特色的“绿电支撑、多能融合、内联外通、安全可靠”新型能源体系。目前,全省已先后印发九批次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涵盖1143个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0713.87万千瓦。2023年3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坚持问题导向,从资源排查、项目谋划、业主优选、备案建设、投产并网、退出回收、优化服务和监督管理等8个环节,对光伏资源开发实施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通过建立项目回收机制,对不具备开工条件及未按期开工投产的新能源项目进行清理,目前已收回36个未实质开工或不具备建设条件的新能源项目,涉及装机258.4万千瓦,有效推动全省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协同省能源局,遵循要素保障到位、接网消纳条件具备的原则,经省新能源精准规划专班会审通过后,按程序将相关项目纳入年度建设方案。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产业发展处 段绍春,0871-63119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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