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大昆楚协同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072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建议后,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主动与省级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就政策制定、产业协同、项目推进、开放平台建设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形成初步办理意见,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在充分领会您的工作要求和补充意见后对办理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本答复。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您在建议中指出,当前滇中城市群发展存在协同机制建设滞后、交通体系还不完善、产业布局趋同质化等问题。我们经研究认为,您所反映的问题客观中肯、切合实际。相关建议研判深入、靶向精准,紧密契合昆楚协同的工作实际,指出了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为我们下步统筹推进改革创新、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各类要素保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和工作思路指引。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从省级层面加大昆楚协同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统筹,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我省城市群发展工作在省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该议事协调机构由省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发展改革委。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更好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每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州(市),制定出台城市群发展年度任务清单,促进滇中州(市)间互访交流,做好任务落实、重点领域研究、成效宣传等工作,目前省发展改革委已牵头起草《滇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2026年十项重点任务清单》,以年度重点任务为抓手,压茬推动《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落地见效。
(二)尽快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昆楚协同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配套文件。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继2020年《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印发后,2024年12月,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实施方案》,实施滇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行动,明确以安宁—禄丰协同推进化工、冶金、新能源电池等发展为重点,促进昆(明)楚(雄)工业协同。2026年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做强以昆明都市圈为龙头的滇中城市群。目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州(市)起草了《昆明都市圈发展规划》,将楚雄州禄丰市纳入昆明都市圈范围,在相关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楚雄州意见建议,充分考虑楚雄州发展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工作进展和实际需要,适时制定出台支持昆楚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以更大力度支持昆楚协同发展。
(三)抓紧抓实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协同有关省级部门和两地规划编制部门,尽快编制出台《昆楚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重点产业、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融合等协同发展的专项规划。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按照当前国家关于精简优化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的相关要求,专项规划编制要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省级层面编制的专项规划均需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编制实施。鉴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产业体系梯次配套、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在《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昆明都市圈发展规划》中均作为重要内容,以专章形式加以明确,我们将在规划执行过程中,一并抓好相关事项落实。
(四)加大对昆楚产业协同的支持力度
关于支持昆明、楚雄发展绿色铜产业,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加快推进《云南省“十五五”新型工业化规划》编制报批工作,拟将铜产业作为重点发展方向之一,支持昆明、楚雄等地发展高强高导铜合金、先进铜基复合材料等,建设铜基新材料基地。待规划印发后,按部署对昆楚铜产业协同发展给予重点支持。二是强化项目支持,对昆明、楚雄跨区域产业协作项目,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要素保障协调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三是推动政策协同,及时协调解决跨区域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合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关于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协同发展,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在“十五五”新型工业化规划中将绿色食品产业作为重点方向,支持两地依托各自优势,推动绿色食品加工、食药同源产品等产业链协作。二是对跨区域绿色食品产业项目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上给予倾斜支持,促进绿色食品产业联盟建设和园区对接。
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发展,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在“十五五”新型工业化规划中将生物医药产业列为重点,支持昆楚共建“滇中药谷”,推动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生物技术药等全链条协同。二是对两地生物医药协作项目在专项资金、要素保障上给予倾斜,支持联合申报创新平台。三是鼓励企业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公共服务平台共建,及时协调解决合作中的堵点难点。
(五)加大对楚雄州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
关于出具楚雄民用机场项目资金承诺函并协调通过可研审查、打造专业化货运枢纽机场,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楚雄民用运输机场已纳入《“十四五”民用航空规划》《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2017—2030年)》,并初步纳入云南省综合交通“十五五”规划统筹考虑,项目前期工作已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可行性研究行业审查意见。当前国家对新建支线机场审批更为严格审慎,强调科学决策、量力而行,坚决避免盲目建设与投资浪费,新建机场需合理确定建设时序。楚雄与昆明、大理空间距离较近,昆明、大理机场改扩建完成后航空货运能力大幅提升,对周边货运形成虹吸效应,楚雄打造专业化货运枢纽机场需进一步深化可行性论证。下一步,将积极推进楚雄机场可行性研究阶段相关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尽快上报审批。
关于推动金沙江沿江高速和武定至会理、双柏至元江、华坪至永仁、南华至南涧、东川至元谋等高速公路项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政府投资的地方高速公路属于禁止类建设项目,同时,根据当前和“十五五”时期综合交通项目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要合理控制高速公路建设规模和节奏。您提出的双柏至元江等高速公路项目,下步我们将会同有关州(市)进一步深入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统筹研究纳入全省“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可行性。
关于昆楚大高铁、楚临铁路、楚玉铁路等铁路项目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盘子”立项实施,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昆楚大高铁、楚临铁路均未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楚玉铁路属于城际铁路范畴,根据国家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的工作要求,国家有关部委暂不支持以上项目列入国家“十五五”铁路发展规划。下步,我们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沿线州(市)、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加强向国家相关部委的汇报衔接,进一步深化研究论证,先争取将项目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根据纳规情况和国家政策,适时推动项目前期相关工作。
关于开通更多昆明至楚雄动车班次,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楚雄每日开行始发终到动车2列,经停动车91列,覆盖全天各个时段,满足楚雄地区人民出行需要,今后将结合昆楚同城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研究增开昆明至楚雄的更多动车班次。
(六)加大对楚雄州开放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
关于推动设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楚雄片区和昆明综合保税区楚雄片区,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我国自贸试验区历经多次扩围,目前已达23个,形成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十五五”开局之年,内蒙古自贸试验区获批设立,成为我国第23个自贸区。2026年4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汇报,强调要“因地制宜、稳步有序、务求实效,在科学评估论证基础上,根据各地情况和实际需要,一区一策制定方案”。经向商务部自贸区港司了解,当前国家层面正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重点是推动现有23个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提升能级,暂无增设自贸试验区新片区的相关工作安排。从目前的政策导向来看,国家更加强调发挥已有自贸试验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区域通过联动发展等方式共享制度创新红利,而非单纯扩大片区范围。因此,当前向国家申请设立自贸试验区楚雄片区暂不具备政策条件。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政策研究,跟踪了解最新动向,与楚雄州保持沟通,待条件成熟即启动相关工作。
从全国先进地区经验来看,联动创新区(协同联动区)已成为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模式。楚雄州的开放发展对构建“全域开放”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积极支持楚雄州以云南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建设为突破口,共享自贸试验区发展红利,在产业联动、平台共享、政策互惠等方面开展协同创新。
关于支持楚雄州申报楚雄综合保税区、申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们将大力支持楚雄州按现有综保区申报条件,大力发展进出口贸易等外向型经济。楚雄地处滇中,区位优势显著,建强枢纽基础扎实,近年来,省级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楚雄州建设物流枢纽,于2024年将楚雄市纳入省级枢纽建设名单。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在条件成熟时全力支持楚雄申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下一步,在滇中城市群建设特别是昆楚协同方面,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国家部委的常态化沟通对接,紧盯国家政策动向,聚焦发展需求,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领域最大限度争取支持。抓好《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的落实,及早印发《昆明都市圈发展规划》,促进产业体系梯次配套、优势互补,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同时,积极研究构建“成昆经济走廊”,以成昆铁路和渝昆高铁东西两线为骨干,以昆明、重庆、成都三个都市圈为枢纽,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两大战略任务为引领,提升成都、重庆、攀枝花、楚雄、昆明等节点城市发展能级,推动昆明、楚雄等地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联动融合发展,加大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力度,争取国家层面予以支持。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发展战略和规划处(城镇化处)赵炜 0871-6311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