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0号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
云发改建议函〔2026〕160号
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6-05-28 17:27:08 【字体:

尚腊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芒市和瑞丽市铁路客运枢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90号)交我们办理,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分级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方法”,明确专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按照建议办理工作流程依法依规提出办理意见,并与您沟通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项目提级论证未通过,无法办理土地报批等前期手续,存在配套工程无法与大瑞铁路保瑞段同步建成投入使用的风险,影响铁路客运整体功能发挥”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铁路客站地方配套工程提级论证工作,严格落实“适度超前、不过度超前”要求,严格控制建设内容及规模,铁路客站地方配套工程均需先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审核,审核论证周期较长。二是关于“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巨大。芒市、瑞丽两地需自筹3.8亿元配套建设资金,由于地方财力困难,已严重制约项目正常推进”,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省级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安排25.78亿元、争取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亿元支持大瑞铁路建设,为加快铁路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大瑞铁路芒市站、瑞丽站地方配套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大,地方配套资金压力较大。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项目提级论证工作,尽快出具审查意见,为地方政府开展后续土地报批等工作创造条件”。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芒市站、瑞丽站地方配套工程提级论证工作,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估单位中咨公司等汇报衔接,合理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加快推动项目提级论证。瑞丽市铁路客运枢纽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经中咨公司评估通过,建设内容及规模基本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可,省发展改革委已于2026年5月按程序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省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10月委托开展芒市综合客运枢纽项目提级论证评估,并向项目单位反馈了专家意见,目前,尚未收到修改完善后的提级论证材料。待收到提级论证材料后将按程序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

二是关于“在财政预算或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项目建设更大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是:铁路客站地方配套工程可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待项目通过提级论证后,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基础处周辉,0871-63119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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