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排资金支持大关产业园区水电气路等薄弱环节建设的建议》(第247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及时印发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交办清单,压实办理责任,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落细。坚持问题导向,分管委领导带领业务处室聚焦建议涉及相关内容,结合职能职责和此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研提了办理措施和意见,并与您沟通达成了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建议中指出大关产业园区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基础设施保障较弱,与建设省级开发区的标准和要求差距较大的问题,我们经研究认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应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和财政状况,科学合理安排建设时序,通过集中资源、精准发力,高效满足企业快速入驻需求。同时,应积极探索打破传统筹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模式,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破解筹融资难题。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加大对云南大关产业园区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的预算内资金支持和倾斜力度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0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积极统筹各类资金支持大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5亿元,重点用于大关县工业园区高原特色农业加工聚集区建设项目、大关县筇竹(扶贫)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大关县新型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下达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50万元,支持大关产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拟申报省预算内资金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原则上须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政府投资建设园区基础设施正负面清单有关要求。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指导帮助大关产业园区深入研究把握提级论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最新政策,围绕园区基础设施领域加力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积极支持。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园区经济处陈军 0871-6311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