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号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
云发改建议函〔2026〕169号
来源:区域协调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6-05-29 16:29:23 【字体:

林帮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省级层面加大县域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5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方法”,高效推进建议办理。近期,省发展改革委聚焦建议涉及相关内容,分别赴弥勒、安宁、嵩明等县(市)开展了县域经济工作调研,综合省级有关部门协办意见及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形成了答复意见初稿,并于2026年5月15日向您汇报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下步工作考虑和拟答复内容,按照您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此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全产业链发展不均衡,多数县域特色产业仍停留在种植养殖、初级加工阶段,精深加工能力不足,产品附加值偏低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我省部分县域产业层次较低,现代农业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工业产品附加值低、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慢等问题确实存在。二是关于资金投入碎片化,缺乏对全产业链的系统性扶持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我省大部分县级政府财力弱、主要依靠转移支付,用于产业发展资金不足,部分省级资金对于全产业链系统扶持不够等问题客观存在。三是关于品牌建设滞后,特色产品“多而不优、散而不强”问题,我们经核实研究认为,我省虽有特色产品,但知名品牌较少、影响力不足等问题确实存在。四是关于产业布局同质化,部分县域盲目跟风发展热门产业,导致产能过剩、恶性竞争,浪费资源禀赋等问题,我们经核实研究认为,部分县域在产业发展上没有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优势盲目发展,未形成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的优势特色产业等问题客观存在。

您提出的问题中肯客观、切中要害,精准指出了目前我省各地县域经济发展的堵点、难点,您建议引导和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特色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打造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强化特色产品品牌培育,提升市场竞争力等对推动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壮大意义重大。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议开展特色产业专项评选,明晰县域产业发展定位,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展了“绿色云品”评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绿色低碳集群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等工作,同时通过相关专项资金也进行奖补。为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有关部署要求,近年来我省对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省级评比表彰活动限额开展且不与中央单位、省级项目重复,相关经费预算需要符合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和有关规定,避免出现资金浪费或重复奖补等情况,因此暂不考虑开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专项评选相关事宜,但我们将吸纳借鉴您的建议,持续做好各类产业集群培育打造等相关工作。二是为引导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避免同质化竞争,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关于推动新时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云南省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就业分类分级指导和赋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区分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文旅名县和口岸强县4个类别引导各县(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并结合县(市)主体功能区定位、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比较优势等,尊重地方发展意愿,逐一明确112个县(市)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努力方向、工作着力点和工作措施。为逐年抓好《意见》《方案》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每年制定省级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逐年推进分类支持县域发展特色产业等有关工作落实。我们将吸纳借鉴您的建议,持续聚焦县域产业发展定位和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分类做好政策引导和支持工作。

(二)关于建议整合专项扶持资金,强化全产业链资金保障,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目前我省已有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中央和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等多项专项资金和支持政策,已覆盖我省“1+10+3+N”各类高原特色农业优势产业,可由各地结合实际统筹用于支持县域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同时,省财政厅已印发《云南省省级涉农领域财政资金跨部门统筹整合试点方案》,支持和鼓励县级以改革任务、优势区域、重点项目等为切入点,打造县级涉农资金统筹平台,将各级涉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投入某一领域或在同一地点、相邻地区实施,发挥集中使用效应,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为创新多元化资金支持模式,在涉农资金使用方式上,通过以奖代补(如新增设施农业投资奖补、农业融资担保奖补)、先建后补(如省级衔接资金支持先建后补项目建设)、贷款贴息(如新增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重点帮扶群体小额信贷贴息)等方式,支持重点产业、重点环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此外,我省已设立规模30亿元以上高原特色农业股权投资基金,可采取合作子基金及直接投资项目等方式支持“1+10+3+N”重点产业及特定细分领域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优质项目,通过股权投资积极探索“直接变间接、无偿变有偿、分散变集中”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产业;已设立云南省先进制造业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投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特色优势资源型产业做强做优做大等。三是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省级持续完善以衔接资金为代表的涉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相继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云财农〔2023〕150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云财农〔2024〕114号)等规定。自2023年起,省财政厅每年均组织开展衔接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和产业发展绩效评价,评价工作覆盖全省16个州(市),评价指标已包括产业产值增长、农户增收、就业带动情况等多项指标。按照中央和我省要求突出绩效导向,将资金支出进度、问题整改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等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每年将绩效管理与资金分配挂钩,突出奖惩激励的原则,树立资金支出越快、绩效管理越好、支持力度越大的鲜明导向。

(三)关于建议强化品牌培育与产业链延伸,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目前我省开展的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培育计划已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5年10月,品牌目录收录971个品牌,含64个区域公用品牌和907个企业产品品牌,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7个县(市、区)。2022年以来推荐10个区域公用品牌进入农业农村部精品培育计划,包括“盐津乌骨鸡”“凤庆滇红茶”等3个县级品牌。二是为分级打造云南消费名品方阵,制定印发《云南省分类打造消费品方阵实施方案》,加快培育一批“三品”名城名企名品,遴选一批“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打造一批国内外一流的消费品企业和特色区域品牌。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消费品企业品牌3个、区域品牌3个。云南消费名品企业品牌35个,区域品牌5个,“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8个。三是在产销衔接方面,省商务厅每年组织5场次以上对接会、洽谈会、展销会、采购会等产销对接活动,促进云南茶叶生产、加工、流通主体与全国采购商全面对接,扩大产业链供应链资源合作,建立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用好用足南博会等各类展会资源,支持优质企业和产品参加各类展会活动,强化宣传推介,推动线上线下资源、渠道深度融合,深化拓展农产品领域合作,增强云品市场影响力,不断拓宽销售渠道。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共同抓好《意见》《方案》和2026年省级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持续用好各类资金引导和支持各地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深化品牌培育与管理,聚焦重点消费市场高质量举办好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助力县域特色产业竞争力提升,以产业发展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壮大,推动构建产业特色鲜明、发展动力充足的县域经济发展局面。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区域处王怡心 0871-63119721)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