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正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临沧市沧源糯良至永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支持的建议》(第333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五级责任制”逐级压实责任,以“五定工作法”细化措施。经认真分析研究您所提建议,我们结合职能职责和此前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研提了办理措施和答复意见,并与您沟通达成了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拟申请整合沧源连接线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以企业投资核准模式推动沧源(糯良)至永和高速公路建设,因‘防风化债’,导致项目推进困难”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情况属实,将持续服务项目前期工作。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建议省级相关部门支持项目建设,并予以项目核准”,我们办理意见是: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沧源(糯良)至永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一是衔接省自然资源厅,研究政策变化引发的项目处置方案,确保妥善完成瑞孟高速主线竣工验收,为沧源(糯良)至永和高速公路项目独立建设创造条件;二是结合路网布局,在有国道连接沧源县城的情况下,进一步论证当前启动沧源(糯良)至永和高速公路建设的必要性;三是结合项目投资估算、交通量预测值、防风化债工作形势,进一步论证沧源连接线的经济可行性,稳慎决策,确保投资与收益相匹配,避免拉升企业债务。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基础处刘国斌 0871-65237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