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云南华坪产业园区纳入沪滇协作区的建议》(第73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及时印发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交办清单,压实办理责任,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落细。坚持问题导向,分管委领导带领业务处室聚焦建议涉及相关内容,结合职能职责和此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提了办理措施和意见,并与您沟通达成了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华坪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相对滞后、资金投入不足、高端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2020年以来,共安排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6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4.53亿元,专项用于支持华坪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补齐短板弱项。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建议省级层面将云南华坪产业园区列入沪滇“16+16”园区共建合作机制范畴,依托上海地区资源优势、先进经验、发达理念等进一步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东西部协作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事关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也是沪滇两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2026年沪滇党政代表团互访时表示,要充分发挥云南绿电的独特优势,不断强化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等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共同做好“绿电+先进制造业”文章,在做强做优做大云南资源型产业中共赢发展。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加快推进园区协作发展的通知,鼓励各地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开展跨区域共建,用足用好国家政策。沪滇两地牵头部门加强常态化沟通交流,完善“两个不限于”调度标准,项目落地范围不限于重点合作园区、项目背景不限于上海市,凡是沪滇协作机制引进的项目落地云南合规园区均可开展利益共享,鼓励各地在产业合作方案中预留合作空间,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意愿,招引符合本地发展需求的项目落地。二是积极拓展东西部协作结对范畴,深化园区共建等重点领域合作,已将相关事项纳入沪滇两地常态化沟通协调重要议题,做到见面即对接、逢会必磋商,持续向上争取政策支持。但基于国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总体稳定的政策约束,结对关系暂未调整优化。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省级部门、州(市)、园区协同和省际联动,按照《深化沪滇产业协作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职能职责积极为华坪产业园区对接上海资源,搭建产业交流合作平台;充分发挥省级工业经济运行专班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全力推动云南华坪产业园区借助沪滇协作资源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按照国家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要求,持续深化拓展协作范围和领域,优化沪滇两地结对关系,切实加强产业协作、劳务协作和干部人才支持,扎实开展协作帮扶促消费、促就业和助力农文旅融合发展及重点产业园区共建等工作。三是梳理华坪产业园区的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及宁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整合并入后的发展情况,向有关部门积极沟通汇报。聚焦华坪产业园区清洁载能等特色产业集群,在现有产业基础上,结合上海产业转移方向与需求,指导园区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向专业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提升产业承载能力,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创造条件。四是积极支持华坪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加强项目跟踪与服务。依托沪滇协作招商引资机制,在省级重大招商活动中,积极推介华坪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同时支持园区与上海相关开发区、龙头企业等开展相关对接工作。对拟落地华坪产业园区的沪籍企业投资项目,纳入省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在前期对接、政策协调、要素保障等方面提供全流程服务。五是加强对华坪产业园区在政府投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提级论证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方面的指导,支持园区完善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尤其是针对清洁载能产业的用电需求,协调推进电网扩容、绿电供应保障等配套工程,提升园区的硬件承载能力;同时,协同华坪产业园区推动园区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降低上海企业落地的成本与周期。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园区经济处杨舒然 0871-6311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