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鹏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巍山至凤庆和双江至沧源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支持的建议》(第285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五级责任制”逐级压实责任,以“五定工作方法”细化措施,认真分析研究你们所提建议,结合职能职责和此前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研提办理措施和答复意见,并与你们沟通达成了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地方政府出资88.52亿元资金难以全部落实,需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情况属实,需各方加强协同,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支持。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省级层面帮助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给予安排2个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目前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请资料已上报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查”,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巍山至凤庆、双江至沧源(勐省)高速公路对完善区域高速路网、构建纵向通道、改善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项目建设,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服务推动2个项目复工建设,累计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4.8亿元支持巍山至凤庆项目、12.39亿元支持双江至沧源(勐省)项目。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汇报衔接,结合市、县两级政府发债空间和项目建设需求,顶格争取专项债资金支持。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基础处刘国斌,0871-65237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