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再胜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云南经昭通连接长江经济带作为交通物流大通道建设纳入“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建议》(第1004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分级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方法”,明确专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按照建议办理工作流程依法依规提出办理意见,并与你们沟通达成共识。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在云南省“十五五”规划《纲要》专栏 6“交通物流大通道建设重点任务”中,把云南经昭通连接长江经济带纳入重点任务。我们的办理意见是:金沙江—长江通道是云南省融入长江经济带、联通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关键支撑。该建议紧扣云南通江达海战略需求,与全省水路交通发展规划高度契合。鉴于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已经印发,我们将在专项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
二是关于建议在云南省“十五五”规划《纲要》专栏 9“现代物流重点工程”中,明确支持水富港建设国家港口型物流枢纽。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4年5月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印发《关于新发展格局下打造物流强省发展枢纽经济的意见》,将水富市(水富港)纳入全省物流枢纽规划布局并于同年纳入建设名单。《纲要》现已明确将水富港作为省级物流枢纽重点工程。202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国家物流枢纽规划布局调整后,省发展改革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将昭通(水富)港口型物流枢纽纳入国家规划布局,由于水富港距离四川宜宾较近,本次暂未纳入国家物流枢纽规划布局。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支持昭通市依托水富港加快建设省级物流枢纽,进一步提升枢纽功能,待国家再次启动枢纽优化调整时,积极争取将昭通(水富)港口型枢纽纳入国家规划布局。
三是关于建议在云南省“十五五”规划《纲要》专栏 21“交通领域重点项目”水运中,对金沙江下游水运设施作如下调整:加快推进金沙江下游航道及翻坝转运设施建设,协调推进金沙江宜宾至水富港航道建设,启动水富港中心作业区二期、三期工程和便民码头建设,构建水富港“一主多辅”港口体系。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相关项目已纳入“专栏21 交通领域重点项目”,具体表述为“加快推进金沙江下游航道及翻坝转运设施建设,协调推进金沙江水富至宜宾航道建设。研究建设水富港中心作业区二期工程”。水富港中心作业区三期工程投资较大,可以结合地方财力和水富港中心作业区二期工程建设情况,适时启动工程建设前期研究。同时省交通运输厅计划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十五五”发展规划情况,分批次新建便民交通码头,涉及昭通市的11座7个停靠点,已作为“十五五”时期第一批次便民码头报交通运输部申请纳入规划。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基础处周辉 0871-63119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