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17号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
云发改建议函〔2026〕137号
来源:产业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6-06-12 09:42:38 【字体:

窦小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调剂省内钢铁产能指标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的建议》(第0017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聚焦涉及的粗钢产能问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措施和意见,并于2026年5月18日通过电话与您进行深入沟通,您表示满意。现根据沟通情况形成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您提出的德胜钒钛金属生态产业园一期第二阶段项目建设还差缺140万吨炼钢产能的问题,我们认真研究认为,该问题涉及国家粗钢产能置换管理办理规定、云南省粗钢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等多个问题,不仅对楚雄州钢铁产业转型升级,也对全省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有重大意义。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建议统筹省内钢铁产能,补齐差缺的140万吨钢铁产能指标,保障钒钛产业园项目整体炼钢产能270万吨发展需求,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国家明确要求我省粗钢产能总量需控制在2500万吨以内,而全省粗钢产能已达2492.3万吨,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所需产能指标暂时只能在省内进行调剂;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最新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将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国家政策文件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全省钢铁转型升级项目推进实际,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获取产能指标,助力楚雄钢铁产业转型升级。2026年,省发展改革委将通过产量调控等方式一如既往积极支持云南德胜钒钛金属释放产能。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产业发展处张炜 0871-63113678)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