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天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精准施策推动我省光伏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40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方法”。分管领导带领承办处室就您提出的《关于通过精准施策推动我省光伏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研提了办理措施和意见,并与您沟通达成了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生存压力巨大,降本诉求迫切”“技术迭代加速,创新投入不足”“应用市场开拓不足,本地消纳与示范带动作用有待加强”“政策环境面临新调整,企业预期需稳定”等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提案指出的问题客观反映了我省情况。2025年4月以来,国家着力开展光伏产业专项整治,加强光伏产业宏观调控,对光伏产业创新、巩固提升技术优势、强化标准引领、提高光伏装机技术要求、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等作了部署要求。近年来,我省先后印发光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及配套政策措施、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与光伏制造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光伏制造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等政策文件,为打造绿色低碳、集聚集约、链条完备、创新引领、竞争力强的光伏全产业链生态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实施精准电价支持,打造光伏制造成本洼地”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省电价在全国层面具备相对优势,为助力光伏制造企业降本增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电价市场化改革举措。一方面,通过引导市场交易电价充分反映发电成本和电力供需形势、统筹资金完善新能源成本分担方式、优化分时电价等多项政策,持续推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严格遵循国家清理地方优惠电价政策,在政策框架内最大限度释放绿电价格优势。另一方面,加快推进绿电直连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以光伏制造为重点支持领域,2025年已明确绿电直连项目16个、累计106万千瓦,推动绿电就地就近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同时,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指导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优化交易规则,2026年1月—2月全省清洁能源直接交易价格同比下降0.025元/千瓦时,进一步夯实光伏制造成本优势。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电价市场化形成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用好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最大限度发挥我省绿色能源禀赋,切实打造光伏制造成本洼地。
(二)关于“强化财政金融协同,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从财政、金融两端发力,多措并举缓解光伏制造企业资金压力。金融服务方面,建立光伏制造业企业白名单制度,加强“政银企”对接,引导省内金融机构对光伏制造企业存量贷款“应延尽延”,对技术升级、设备更新、研发投入等新增贷款“应贷尽贷”,严禁违规压减企业贷款,对违反政策导向的金融机构及时约谈纠偏。财政支持方面,出台《2025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的通知》《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增长财政资金实施方案》等政策,面向全省光伏制造企业点对点宣传,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专项资金,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政银企”对接,优化企业白名单制度,加大财政资金精准扶持力度,全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三)关于“拓展本地化多元应用,以需求牵引制造升级”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统筹各相关单位推动光伏制造与多领域融合发展,拓宽本地应用场景,以市场需求带动产业升级。一是推动产业融合联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云南省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与光伏制造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光伏制造、发电、储能及大工业企业联合建设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低碳园区的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过战略联盟、签订长单、互相参股等方式实现融通发展。二是深化“交通+光伏”融合,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编制《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交能融合总体工作方案》,大力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轨道交通沿线、机场等区域光伏项目建设。截至2025年,全省公路交通沿线分布式光伏已建装机5.39万千瓦,铁路、机场光伏项目实现减碳增效,计划到2027年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35万千瓦。三是强化源网荷储协同,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建设,2025年推出首批3个试点项目,总配置储能规模85MW/170MWh,统筹新能源开发、电网优化和负荷布局,提升绿电消纳能力,为光伏制造产业拓展更大本地应用空间。
(四)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与服务,构建产业生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建立行业管理部门全流程服务保障机制,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厅级领导包保服务重点企业机制,组建专项服务工作组,依托三级联动工业经济运行专班,分级分类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难题;省能源局简化分布式光伏备案并网流程,出台省级实施细则,指导电网企业按照“能并尽并”原则做好并网服务,全力保障符合条件的光伏项目及时并网。二是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严格遵循国家加强光伏产业管理及提质升级的相关部署要求,全面摸排我省光伏产业现状,编制全省光伏产业提质升级行动方案。在科技创新方面,扎实落实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光伏企业搭建研发平台,推动光伏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深度合作,围绕多晶硅降本增效、光伏组件回收利用、光伏关键共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并建立技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云南光伏实验室建设,打造前沿技术研发高地。为强化人才支撑,将全面落实“兴滇英才”“银龄工程师”等政策,制定并发布光伏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积极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通过上述举措,实现光伏产业创新发展,持续推动光伏产业链提质升级。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产业处段绍春,0871-63119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