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33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云发改提案函〔2026〕105号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发布时间:2026-05-23 13:01:55 【字体:

李康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具有云南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提案》(第53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提案后,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委党组迅速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第一时间聚焦提案涉及相关内容,结合职能职责和此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研提了办理措施和意见,并于2026年5月18日、19日与您充分沟通协商,达成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对照“两山”理论深化实践与高质量发展要求,我省各州(市)仍面临“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共性挑战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提案反映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了我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关键瓶颈。我省目前未建成全省统一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水权、林权、碳汇、用地指标、生态补偿等缺少统一的流通渠道。生态产品分类、认证、计量、定价无统一规则,价格形成机制不透明。交易指标以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指标交易为主,基于碳汇、生态修复权益、GEP核算增量、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等较少。交易参与主体以政府主导为主,企业、社会组织、金融机构参与度低,需求端不足,尚未难以形成持续市场。

二是关于核算标准不统一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我省在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中,确实存在底数不清、价格体系不完善、核算标准不统一、经济价值与生态服务价值不衔接等问题,核算结果尚不能作为估值、融资抵押等依据。

三是关于我省“两山”理论转化路径单一等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我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依赖传统的生态补偿、旅游开发等模式,对生态产品的多元化价值挖掘不足,导致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渠道相对狭窄。我省虽具备生物多样性价值转化的独特优势,但在价值转化链条不健全、科技赋能不足、市场化机制不完善、多方利益协调机制缺失等方面工作仍存在瓶颈,多场景培育仍不够,“资源—产品—价值—收益”转化路径还未系统打通,生态资源优势还未持续放大,生态红利未完全释放。

四是关于规模效益不明显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目前我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确实多呈现小散化特征,缺乏规模化、集成化开发运营,难以形成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效应。

五是关于制度协同不足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我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财政、发展改革、金融监管等多个部门,确实存在各部门在政策制定、资源调配等方面尚未形成高效协同机制的问题,且存在政策交叉重叠或空白地带,部分政策落地执行缺乏衔接,导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难以推进。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强化标准引领、绘好全域生态价值“一张图”,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5年,我省制定出台了《云南省生态产品目录(2025年版)》,初步界定了生态产品概念、分类体系。普洱市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制定了地方标准《普洱市绿色经济与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综合技术规范》,并连续7年开展经济发展和生态产品价值“双考核”。组织完成了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并产出成果数据,基本摸清全省林草资源家底。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研究制定《云南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依托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平台,常态化开展重点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积极探索基于特色优势的国家公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开展亚洲象国家公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及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等成果。

二是关于建议深化金融创新,畅通市场交易“一条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省强化监管引领,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聚焦“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持续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一方面,依法信贷供给总量持续增加,截至2025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8577.14亿元,同比增长17.26%,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12.88个百分点。其中,投向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贷款1342.83亿元,同比增长12.22%。另一方面,金融创新试点不断深入,指导金融机构在省内生态资源丰富地区,探索开展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取水权等权益类质押融资业务,在玉溪易门落地1.29亿元取水权质押贷款,在普洱景东落地209万元两山生态账户贷款,在普洱宁洱落地1200万元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下一步,将努力创新绿色金融模式,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专项金融产品,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促使更多金融活水流向云南的“生态绿地”,积极谋划省级EOD项目,探索将水生态治理修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高原特色农业种植和深加工、文旅康养、冷链物流、资源利用等有机融合,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互促双赢。

三是关于建议促进产业融合,打造云系生态“一品牌”,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人民政府从2018年起,持续推进绿色有机奖补,累计兑现茶叶绿色有机奖补资金1.47亿元,惠及309个主体,全省有机茶园认证面积和获证产品数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咖啡产业兑付奖补资金1276.14万元,认定14个精品咖啡庄园。2025年全省林下经济产值达2300亿元,搭建了多个中药材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监测平台,其中“云药追溯”有308家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及合作社开展追溯服务,累计赋码9520.1万个。截至2025年10月,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共收录品牌971个,其中包括64个区域公用品牌,907个企业及产品品牌,推动“普洱茶”“保山小粒咖啡”“文山三七”等10个区域公用品牌进入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名单。整合110个地理标志产品,注册“七彩巅品”省域品牌集群商标,已获批农产品、茶叶、手工艺品等26个类别。全省80%以上的4A、5A级景区已形成生态旅游品牌,区域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下一步,将全面推进云南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提质增效,安排品牌资金支持州(市)进行品牌建设和推广,进一步做大做强“绿色云品”品牌,高水平组织和参与南博会、全国农交会、北京展销周等重大展会活动,聚焦重点消费市场开展“云品出滇”精准推介,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竞争力。

四是关于建议健全利益联结,构建共建共享“一道桥”,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18—2025年,云贵川三省实施了两轮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昭通市累计获得补偿资金6.21亿元。2026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省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此外,我省积极探索GEP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中的应用,2024年修订印发《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将九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等因素纳入测算,2025年根据GEP核算结果进行分配,下达昆明市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9亿元,较前增长39.3%,其中单独安排滇池政策性补助3904万元,完善纵向生态产品价值补偿体系。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补偿标准、优化考核指标、强化资金清算、规范资金使用和提高资金效益,积极探索将GEP核算结果纳入补偿标准体系,推动在2026年实现全省六大水系干流和重要支流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2027年实现跨县(市、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强化“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导向,推动补偿资金与生态环境质量精准挂钩。指导各地依托财政性资金项目、国家储备林项目等开展国土绿化,将产业收益与生态保护挂钩。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参与碳普惠项目开发与交易,充分挖掘利用宁洱县碳普惠试点经验,以方法学推动碳汇资源价值转化,积极推进云南省碳普惠平台建设,实现生态惠民。

五是关于建议加强制度协同,织密支撑保障“一张网”,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2年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云南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评价、经营开发、保护补偿、价值实现保障和推进六个方面的机制探索任务及任务分工。统筹部门协同,在普洱市、玉溪市澄江市、昭通市水富市、红河州屏边县4个市(县)开展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2025年更是争取到普洱市入选国家第二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并统筹将各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相关工作统一纳入国家和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下一步,将以试点建设为重点,以降碳增绿、以碳生金、减碳惠民为主线,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并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和推广典型案例,争取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探索GEP核算成果全面融入政府决策与绩效考核的可行路径,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进一步融入全省县域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研究形成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方法,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成效纳入生态环境考核,强化跟踪督导,构建边疆多民族地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和溢价增值的新路径。

六是关于建议深化开放合作,拓展价值转化“新空间”,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3—2025年,省级财政和珠江流域的昆明、曲靖等5个州(市)按1:1的比例每年筹资1亿元,实施了珠江流域省内全流域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下一步,将积极参与长江、珠江等跨流域生态补偿与交易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把握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机遇,探索共建区域性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探索建设跨区域生态产品供需对接机制和碳汇交易机制,推动生态产品标识国际互认,提升跨境生态产品贸易竞争力。征集并印发第二批生态环境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总结云南经验,讲好云南故事。依托区位优势深化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碳汇开发合作,不断拓展云南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国际空间。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资环处许颖 0871-63113428)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