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75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云发改提案函〔2026〕114号
来源:区域协调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6-05-26 17:37:24 【字体:

李世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力度推进贡山县独龙江流域灾后综合治理与韧性提升的提案》(第575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方法”,由分管委领导牵头,承办处室聚焦独龙江“5·31”灾害损毁情况与治理需求,逐项核实项目、资金、规划支持事项开展专题研究,精准对接提案提出的规划纳规、资金保障、设施修复、协同推进四大建议,确保答复内容贴合实际、务实可行,形成办理答复意见,并与您沟通汇报达成一致。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2025年“5·31”特大暴雨洪水灾害,造成独龙江流域交通、水利、供水等基础设施严重损毁,暴露出防洪标准偏低、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弱、防灾体系不完善等突出短板。您提出的强化顶层设计、加大支持力度、提升治理效能、凝聚推进合力等建议,对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省发展改革委全部采纳并全力推进落实。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纳入重点规划、强化顶层设计”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怒江等水系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加快山洪沟治理和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等工作已纳入《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贡山县排水防涝建设等项目已纳入《云南省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持续做好项目纳规有关工作并服务指导地方加快完善项目前期工作。

(二)关于“加大资金倾斜、健全保障机制”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独龙江流域灾后综合治理工作,2025年安排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997万元支持贡山县独龙江干流堤防“5·31”灾毁修复龙元段、乡政府段、巴坡段提升工程建设,安排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60万元支持堤防修复重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持续帮助指导怒江州、贡山县对标国家和省级支持政策,做好独龙江流域相关项目的谋划储备、提级论证和资金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各渠道资金支持相关项目建设。

(三)关于“建立协同机制、凝聚推进合力”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发展改革委将严格落实中央及省级关于严控新设议事协调机构的规定,会同省级相关部门,依托现有的省人民政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加强沟通对接和信息共享,统筹推进独龙江流域灾后综合治理工作。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区域处李家锟 0871-6311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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