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66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云发改提案函〔2026〕134号
来源:营商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6-06-02 10:43:44 【字体:

杨林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民营经济战略支撑作用 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06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召开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分级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方法”,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流程,依法依规、优质高效办理每一件建议、提案,已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认真沟通对接,并认真采纳各方意见建议,积极回应您的关切,确保提案优质高效办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政策纾困不够完善,金融服务支持不足;法治保障仍存短板,公平竞争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缺乏活力,科研成果转化效能不高等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确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您所提出的相关建议针对性强,对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有极为重要意义,应予高度重视。对照提案指出的问题、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照企业实际需求,中小企业发展仍存在明显短板:一是优质企业培育质效不足。创新型、专精特新企业总量偏少,国家级“小巨人”企业仅92户,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优势产业纳入国家级培育范畴难度大,认定标准提高后新增入库难度加大。二是融资难题尚未根本破解。中小企业缺乏有效抵押物,融资渠道狭窄、成本偏高,部分企业资金缺口制约生产扩张与转型升级。三是数字化转型进程滞后。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企业“不愿转、不会转、转不起”,“小快轻准”产品应用覆盖面有限。四是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70%以上优质企业集中在有色、化工等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占比偏低,产业链配套能力不足,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滞后。五是服务体系精准性不够。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仍有堵点,服务资源分散、精准度不足,企业盈利下滑、人才短缺、订单不稳等问题亟待解决。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效双升、从分散发展向集群集聚、从传统路径向创新驱动全面转变。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密集出台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融资支持、数字化转型、惠企减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省中小企业呈现总量稳步扩张、质效持续提升、韧性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截至2025年底,全省中小企业达151.28万户,占企业总数93.1%;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占比98.5%,持续领跑全国;专精特新企业研发费用占比达4.98%,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7.26%。

(一)关于建议“政策纾困不够完善,金融服务支持不足”,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政策清单》(2025年版),共梳理政策文件217个、兑现事项197条,政策范围涵盖税费优惠、财政支持、产业扶持、企业减负、融资专项、公共服务等10个领域,对各个政策兑现事项的兑现要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兑现形式等信息进行了逐一明确,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政务服务网、云南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统一发布,扩大政策宣传,为企业提供了看得见、找得着、用得上的政策服务。同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构建全省服务“一张网”,升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键兑现”,推动120家省级示范平台、64个创业创新基地提质增效。二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聚焦企业融资痛点,构建多元化融资服务体系,健全“白名单”推送机制,常态化向金融机构推送工业及中小企业“白名单”,建立融资需求征集、对接、反馈闭环机制,精准匹配金融资源。创新特色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推出“专精特新贷”“数转贷”“园区贷”等专属产品,扩大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存货质押融资覆盖面。完善政银担合作体系,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支持力度,降低担保费率,2023—2025年累计为1540户企业下达贴息资金5.89亿元,拉动890亿元银行贷款。推动直接融资突破,建立上市培育库,支持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板”挂牌,助力优质中小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持续推进清欠行动,建好用好投诉平台,全面完成拖欠账款清偿任务,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二)关于建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法律治理环境建设”,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着力破除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领域隐性壁垒,全面清理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门槛,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开展民间投资领域清除壁垒专项整治。二是制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行动,严厉查处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和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施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三是提升登记注册规范化水平,加大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宣传解读,引导新设立公司诚信履行出资义务,稳妥推进存量公司出资期限调整,有效遏制天价出资、超长出资、盲目出资等乱象。贯彻执行新《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等配套规章,全面规范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登记备案事项,推进公司登记备案事项规范统一。

(三)关于建议“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推进试点城市建设。指导昆明市做好首批国家级数字化转型试点终期验收,加快曲靖试点建设,推广“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推动700户以上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二是构建转型支撑体系。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链主企业开放数字接口,助力中小企业“卡位入链”,培育数智工厂、数字园区。三是降低转型门槛。将数字化纳入企业家培训重点内容,开展免费诊断咨询,推动人工智能在研发、生产、质检等场景落地应用。四是强化政策资金支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倾斜,协调服务商开发低成本、轻量化解决方案,破解转型资金、技术、人才瓶颈。

(四)关于建议“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围绕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2026年重点培育3—5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一集群一主业、一主业一特色”发展格局。二是强化延链补链强链。引导中小企业参与产业链配套,常态化开展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形成“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支撑”的协同格局。三是拓展市场发展空间。组织企业参加“云南制造”供需对接会、跨境电商博览会,依托中老铁路与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优势,推动企业“抱团出海”。四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建立民营经济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将中小企业延链补链强链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库,给予用地、能耗指标倾斜。五是重点挖掘筛选符合条件的环保、生态保护相关民营中小企业,将其优先纳入工业企业白名单范围,并按规范流程及时推送至人民银行,推动此类企业便捷获取融资服务。结合《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 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点对点”辅导、“一对一”精准服务,助力其提升创新能力和经营效益,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授信信心,从根本上改善企业融资条件。

(五)关于建议“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积极支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我省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云南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人才服务现代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及系列专项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为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提供政策支持,为推进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有关重点产业及相关民营企业人才积极申报“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相关专项,对入选人才给予培养支持期内最高60万元项目支持经费及30万元特殊生活补贴。二是积极支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25个系列、52个专业、细化至429个子专业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修订工作,新标准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评价人才。同时,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评审办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路径,民营企业相关人员可按要求进行职称申报与评审。

下一步,省级各有关单位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持续深化优质企业梯度培育。紧盯2026年培育目标,完善种子库建设,强化靶向培育,力争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突破100户,推动更多优势产业企业纳入国家级培育范畴。二是持续优化融资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创新金融产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持续加速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完成昆明试点验收,加快曲靖试点建设,推广典型场景应用,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提质扩面。四是持续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围绕重点领域加快集群培育,强化产业链协同,推动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抱团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五是持续提升服务保障效能。健全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强化人才引育、政策直达、精准帮扶,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为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营商环境处余燕 0871-63113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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