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9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0-16 15:06: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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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云发改能源复〔2017〕0076号          C
 

对云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392号建议的答复
 
刘振华等11名代表:
你们向云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下游梯级水电站给予龙头水库(水电站)补偿效益返还机制的建议》已交省发改委主办,云南电网公司会办。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和建议,我们经过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云南省紧紧抓住桥头堡建设、西部大开发和西电东送等战略机遇,经过十多年努力,全省电力建设成效显著。三江干流水电有序开发,金沙江水电按既定目标顺利推进,梨园、阿海、金安桥、龙开口、鲁地拉、观音岩、溪洛渡、向家坝等水电站已全部投产,乌东德核准在建,白鹤滩水电站上报待核准。澜沧江中下游除橄榄坝外已全部投产,上游各梯级电站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和有序建设。怒江水电开发前期论证工作已十分充分,水电规划已上报国家能源局。中小水电全面暂停建设。截至2017年4月底,全省累计电力装机8392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6023万千瓦,占总装机的71.8%。水电已成为我省电力产业的主力军。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消纳市场单一、省内负荷增长缓慢等因素影响,云南省电力供大于求的矛盾较为突出。2016年,尽管在国家的关心、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指挥下,针对弃水做了大量细致有效工作,但全年弃水电量仍达315亿千瓦时。我省近年来弃水原因和流域缺乏龙头水库有一定关系。建设流域龙头水库是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电能质量,缓解云南汛枯矛盾的重要措施之一。近期,国家对金沙江龙头水库进行了实地考察,龙头水库建设和补偿机制创新也成为中国水电建设新时期的新任务。
由于龙头水库建设补偿效益返还涉及跨流域、跨区域、不同项目业主等问题,需由国家统筹协调推进。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已多次向国家汇报,请求国家尽快出台龙头水库建设办法,积极有效推进龙头水库开发建设。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继续配合国家开展金沙江中游龙头水库研究论证,积极向国家汇报,争取早日推动龙头水库建设流域补偿机制取得突破。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海英 0871-63113581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委(代表处)、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6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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