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2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9-30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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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云发改易地复〔2018〕0067号
陈群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香格里拉市易地扶贫搬迁特殊政策支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不断加大对香格里拉市等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支持。一是省发展改革委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前下达的201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12500万元全部安排在迪庆州(5239万元)和怒江州(7261万元),其中分解下达香格里拉市603万元(含劳务报酬90万元)。二是根据《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要求,下达香格里拉市“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任务2321人(其中:2016年1477人;2017年844人),全额下达资金约1.39亿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地方政府债务和国家贴息贷款)。
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政策,若严格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要求以及“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的原则,国家安排的四个方面资金基本能够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安置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需要。为避免易地搬迁安置点超标建设,出现“垒大户”“造盆景”的现象,以及中央预算内资金重复投入使用等问题,建议香格里拉市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三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统筹做好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使用及监管工作,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香格里拉市等深度贫困地区的政策资金支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维 0871—65237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