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8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9-30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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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云发改重点复〔2018〕0043号
字清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滇西铁路物流园区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于每年10月,下发“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申报通知,并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www.yndpc.yn.gov.cn)通知公告栏对通知及相关申报要求予以公示,正式开展下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各地州发展改革部门及大型企业集团按要求汇总项目申报信息,初审后报省发展改革委汇总,项目计划编制完成后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执行。在计划执行年度内,省发展改革委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于第三季度再次下发通知开展中期调整,修改完善项目计划。
因此,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滇西铁路物流园区项目,按重点项目工作时序进度,可于2018年三季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中期调整时申报纳入。申报时,可按竣工投产、新开工、在建及前期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四大类对应申报:竣工投产项目,需手续完备,能确保年内建成投产;在建项目,需手续完备,已于上一年度开工建设,并能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新开工项目,需手续基本完备,能在年内完成报批手续并开工建设;前期工作项目,需相关前期工作已启动,年内力争可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同时,项目申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符合社会稳定、环境保护、安全、节能、技术、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标准和要求,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重点项目工作的关心、支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辉,0871—63113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