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一次会议第68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9-28 09:19:00 【字体: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云发改农经复〔2018〕54号
 
 
马孟杰等2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商省委农办、省农业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加速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7年,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具体表现在“两个高速、三个转变”上:“两个高速”:一是农业经济高速增长。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6%,增幅迈进全国前三位。二是农民收入高速增长。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9.3%,高于城镇居民收入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三个转变”:一是粮食生产向提升产能加快转变。全年主动调减粮食播种面积52.7万亩,粮食总产同比增加26.6万吨,粮食产能由面积产能向单位产能加快转变。二是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2017年我省农药使用量较2014年减少10%,提前实现了到2020年实现零增长的目标任务,农业生产方式由药肥型向绿色型加快转变。三是农业由一产增效向三产融合增效加快转变。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2754亿元、同比增13.3%。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全省休闲农业产值达到123亿元、同比增14.7%。
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是健全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省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领导与协调机制,牵头会同省农业、工信、财政、国土、商务、旅游共7个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调配合和上下联动,特别是共同协调解决试点示范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了沟通协商、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是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建设基金,从2015年第三批以来连续申报4批,共争取资金9亿元,主要用于全省26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是开展试点示范。加快推进曲靖市陆良县、红河州弥勒市、玉溪市澄江县、大理州祥云县、保山市腾冲市5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建设,着力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和平台载体,以点代面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精心指导临翔区茶产业链延伸型、弥勒市太平湖产城融合型、腾冲市银杏产业功能拓展型融合发展示范园编制实施方案和开展创建,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认可,入围国家首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推进。是加大项目推介。在积极争取下,临翔区茶产业链延伸型 、弥勒市太平湖产城融合型、腾冲市银杏产业功能拓展型融合发展示范园共3个项目作为重点在全省政企项目推荐会议上进行了现场推介和全程媒体直播(全省仅有3类5个项目作为现场推介项目),同时第三方服务机构就项目所在行业融资难题进行解析,加深意向机构对项目的认知,提供行业动态分析及项目技术咨询协助。通过开展推介,进一步架起了项目业主和各金融机构交流合作的桥梁,推进更高层次、更广领域的交流与协作。
《提案》分析的问题切中促进我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下步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政策建议契合我省实际,对加速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共同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推进。
一、关于“与时俱进,立足现代化农业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村三产融合”的建议
省发展改革委将结合所提建议积极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共同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突出融合。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延伸农业产业链,实现农工贸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紧紧扭住“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这两个关键,打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打破过去农业管生产、工业管加工、商业管销售的产业形态,让三次产业在融合发展中同步升级、同步升值,让农业生产环节合理分享增值收益。二是牢记惠农。牢记产业融合发展的初心,始终坚持把农民更多分享增值收益作为基本出发点,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分享增值收益。三是市场导向。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尊重市场规律,坚持按市场原则办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四是守住底线。加强农村土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切实制止“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确保粮食安全不出现大的闪失。在农村发展二三产业必须坚持绿色发展观念,充分考虑农村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处理好废弃物,避免污染“上山下乡”,破坏农村的绿水青山。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要顺应农村的地脉和文脉,充分体现农村特点,切实留住乡情乡愁。
二、关于“大力培育农村产业融合新型经营体系”的建议
省农业厅明确将结合所提建议落实好以下工作目标和任务:一是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上。争取到2020年全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将突破1000户,力争实现全省农业小巨人100户以上。二是在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民合作社达6万个以上,力争达到7万个。农户入社率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40%;培育1万个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其中:省级示范社1500个以上,州市级3500个以上,县级5000个以上。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率达到100%。三是在培育家庭农场上。力争到2020年,全省经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1万个以上;培育1000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三、关于“提高三产融合发展的工业化水平”的建议
省农业厅明确将结合所提建议落实好以下工作目标和任务:到2022年,力争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1万亿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2:1以上。全省农产品加工水平持续提高,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进入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强省行列。
四、关于“促进农业向现代化多功能转变”的建议
省农业厅明确将结合所提建议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创新发展模式,走规模化发展、集群化发展、特色化发展、规范化发展的路子。二是创新经营模式,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主体、企业运作和社会参与的休闲农业经营模式,如“农户+农户” “公司+农户”等模式。三是创新营销模式,着力打造休闲农业旅游品牌,采取产品开发差异化战略,挖掘休闲农业的文化底蕴,开发设计适合都市人休闲消费的特色休闲农业产品,如推出民族风情之旅、农俗节庆之旅、乡村休闲之旅、农事体验之旅等。同时发挥市场主体在休闲农业开发投资、市场开发、经营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着力推进我省休闲农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化方向转变,由产品单一向多元化、特色化方向发展,由无品牌、低效益向品牌化、高效益方向转变,在扩大休闲农业规模的同时,不断提升休闲农业的素质和吸引力。
五、关于“采用灵活多样的融资形式”的建议
(一)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明确。截至2017年12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8996.4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90.38亿元,同比增长12.37%,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实现了涉农贷款持续增长的工作目标。下步将结合所提建议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促进完善融资保障机制。积极引领云南银行业切实贯彻落实上级“三农”工作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目标,加强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服务工作的规划部署,打好“三张牌”,切实引领银行业谋划好年度信贷资金安排,调整结构,盘活存量,持续增加增量投入。同时,积极推动建立健全“三农”信贷风险缓释机制,加大“三农”信贷奖补力度,并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做好乡村产业发展支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规划,努力提高金融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切合度。二是促进建立农村联保互保机制。继续推动农合机构管控风险,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增加投入,继续对全省农户联保互保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加大融资政策落实与支持力度。继续推动银行业按照《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及云南省三农扶贫相关工作总体部署,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庄、农业电商平台、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济主体,持续扩大对基础保障、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加工提升、小巨人培育、三产融合示范、品牌创建、质量安全提升、环保和生态治理“SaaA+B2B+供应链”平台建设等九项农业重点工程的支持。培育农业专业化市场服务组织,实施全程服务,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带动和扶持小农户发展农业和多种经营,拓宽增收致富渠道。进一步加强并拓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和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确保有效投入,科学支持“三农”发展、乡村振兴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支持云南农业经济发展,打好“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围绕高原特色农业,深化对绿色产业经济发展的支持,努力实现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进一步提高乡镇网点和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投入,大幅度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覆盖率。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三农需要、坚持市场导向、把握国家政策、利用现代科技,不断开发多元化、有特色的三农金融产品,不断创新抵质押贷款产品,开展企业厂房、机器设备抵押和存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探索开展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在适合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地区扩大业务覆盖面。继续开发针对不同主体的小额贷款产品,灵活确定农村小额贷款期限,推广“一次授信、随借随还、循环使用”,改变“春放秋收冬不贷”和贷款不跨年的传统做法。针对涉农小微企业特点和融资需求设计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和加工设备融资租赁服务措施。创新技术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等现代技术,强化客户信息获取和分析能力,扩大服务半径,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效率。认真贯彻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政策。四是实施灵活的监管政策。一方面,差异化监管政策。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三农金融事业部的大中型银行和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确保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和1000万元以下普惠型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总体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产业扶贫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加快扶贫小额信贷发放进度,对符合贷款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贷款需求,要能贷尽贷,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监管容忍度。涉农贷款、精准扶贫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
(二)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明确。近年来,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加快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通过印发信贷指导意见、合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稳步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完善评估监测制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召开季度形势分析会等措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调配信贷资源,加快农村金融创新,结合全省实施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行动,着力满足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采取灵活多样的融资形式,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如:农业发展银行不断强化政策性职能,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等领域;农业银行依托其总行“龙头企业.百亿百家”专项活动,重点支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省757户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有513户与农业银行云南分行建立了合作管理,服务覆盖率为67.77%,2017年累计发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36.58亿元;中国银行顺应“三农”发展新变化,科学调整信贷结构,创新推出“中国银行.益农贷”、“快易通”等专门面向从事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业、农产品收购、加工行业等农村产业链的个体经营户产品,用于解决其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简化优化小额农贷程序,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增加“小额农贷绿色通道”模块,农户申贷效率显著提高。下步将结合所提建议抓好以下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强化政策指导力度,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紧紧围绕云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加大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加强农村金融创新,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渠道,为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感谢你们对我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毅啸  0871-6311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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