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9-28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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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云发改西部复〔2018〕52号
邵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扶持富宁革命老区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政府扶贫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富宁纳入革命老区重点县给予重点扶持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采取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西、河北省调研慰问困难群众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对革命老区扶持力度精神,我省编制了《云南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规划(2016-2020年)》,提出采取“红色乡村、幸福家园”行动计划,探索云南革命老区“四位一体”即“红色民生、红色文化、红色教育、红色旅游”扶贫开发新模式,积极争取财政转移支持、中央彩票公益金等,加大对包括富宁在内的5个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老区县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在项目和资金上向富宁革命老区倾斜
省发展改革委委历来高度重视文山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实施,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作出批示;分管副主任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规划》实施工作,亲自带队赴文山州调研,并数次赴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汇报文山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请求国家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文山州倾斜支持。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和分工。牵头起草了《落实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涉及我省主要任务工作分工方案》由省人民政府以云政函〔2015〕45号文件印发实施,将有关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省直有关部门。二是强化统筹协调。主动将《规划》涉及我省的主要任务纳入全省“十三五”规划统筹考虑,优先将有关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有关专项规划。多次赴京就文山发展问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衔接。2016年8月,就《规划》印发以来的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三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指导文山州做好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储备,倾斜支持文山州上报项目。加强对省发展改革委安排的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积极推动文山州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四是推进建立三省区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与广西、贵州省区发展改革委协调配合,推进三省区人民政府间建立起了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2016年12月,在广西南宁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上签发了《广西贵州云南推进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议事组组长为省区政府分管副省长,副组长为省区政府副秘书长、省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州长,省级有关部门为成员,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为支持富宁县脱贫攻坚,2016年和2017年共安排富宁县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266万元,其中2016年安排7086万元,2017年安排10180万元(包含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2000万元),2017年资金增幅达到43.7%,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4个百分点。另外,按照《云南省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云贫开办法〔2015〕168号)规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富宁县可结合县情,统筹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同时省财政将在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三、关于取消在富宁落地实施的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政策强化富宁老区脱贫攻坚政策,实现有富宁实施的项目地方资金零配套
(一)为调动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单位的积极性,强化项目建设责任,确保项目有效实施,中央要求地方就投资建设项目安排一定配套资金、并在建设项目前期立项,申报和审批时明确各级政府负责落实的配套资金数额。我省属典型的边疆民族省份,经济基础薄弱,地方财力较为困难,尤其是县级政府安排项目配套资金时困难突出。针对这些困难,省财政厅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一直在向中央各部委反映,恳请中央综合考虑实施西部大开发、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以及我省集“山区、民族、贫困、边疆”于一体的特殊省情,加大对我省公益性、民生项目的倾斜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中央投资补助比例,逐步降低或取消我省边境、民族、贫困、革命老区县的公益性项目配套。
(二)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贫困地区发展。通过加大转移支付等方式积极支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减轻基础政府的配套压力,有效促进我省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财政厅充分考虑革命老区等贫困地区财政实际困难,积极调整完善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形成了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和均衡性转移支付为主干,以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等为补充,充分体现对民族地区照顾支持的转移支付体系,客观衡量各地民生项目配套、提升公共服务及加快发展的需求,大幅增加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有效缓解了各地财政困难和配套压力。
(三)省财政坚持收入下移、财力下沉,在测算下达省对下各项转移支付时,充分考虑了贫困地区财政困难情况,尽力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根据贫困地区财政困难程度分类确定缺口弥补率,进一步加大补助力度;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对贫困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所需支出逐一进行计算,保障贫困地区基本财力无缺口。2017年,省财政下达富宁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共计57078万元,较上年增加7884万元,同比增幅达16%。今后省级财政将进一步统筹财力,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全力支持富宁县打好脱贫攻坚第一硬仗。
感谢您对我省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曹亚林 0871—63113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