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5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12-02 17:30:54 【字体:

云发改规划复〔2019〕0085号 


文椒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会泽创建最美县城及古城5A级景区工作帮助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请省政府将会泽作为云南省“美丽县城”示范县进行打造

(一)关于“美丽县城”建设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文件要求,2019年全面启动全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重点在现有建成区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聚焦“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围绕21项重点建设任务,按照“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政策导向,2019年,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20个左右,2020年、2021年每年评选出40个左右建设成效显著的“美丽县城”,省人民政府将统筹考虑建设成效和大、中、小县实际,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二)关于2019年“美丽县城”考核工作

目前,我委正在按照云政发〔2019〕8号文精神研究起草《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考核办法》,拟按照“自查自评、初审申请、考核评价、审定发布”4个环节进行考核评选。县市进行自查自评,州市进行初审把关,并以州市为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每个州市的申请情况,开展实地考评、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和综合评价,形成奖补名单建议,上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发布,兑现奖补政策。

(三)关于会泽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

2019年4月24日,我委派出督导服务组到曲靖市会泽县开展“美丽县城”建设实地调研。通过调研发现,会泽县城市建设基础较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工作推进有力,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具备在2019年建设成为“美丽县城”的基础,今后我委将会继续加强对会泽县的“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的督导服务,指导、协调和推进好会泽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在政策范围内将会对会泽县“美丽县城”建设在资金、项目方面进行倾斜,力争会泽县在2019年建设达标,确保到2021年会泽县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

二、关于请省级相关部门在两个方案的编制过程中给予跟踪指导,待方案呈报审批后,在项目立项及资金补助方面给予支持

曲靖市委、市政府和会泽县委、县政府高位推动会县泽“美丽县城”和“5A级古城景区”的创建工作,将“美丽县城”和“5A级古城景区”的创建工作分别写入市委全会报告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全会报告和县政府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全县人民的意志和决心。

下步,省“美丽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美丽县城”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将专家咨询委员会信息发布给各州市和县市区,专家委员会里的专家涉及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民族文化、园林绿化和旅游文化等行业方面的权威专家。届时,会泽县可联系对口专家对“美丽县城”和“5A级古城景区”的创建进行指导和技术把关。同时,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全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督导服务责任制,对照我省“美丽县城”建设“干净、宜居、特色”3个方面21项具体建设内容,指导县(市、区)做好项目策划、资金筹措等工作,“一对一”精准指导好“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及时和准确掌握每个县(市、区)“美丽县城”建设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亟需解决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好“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以赴确保“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9日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57号建议的答复.pdf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