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发改规划复〔2019〕0092号
赵冬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德宏州府芒市建设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航空口岸城市的建议》建议,其中,关于“建议把建设芒市国际航空口岸城市纳入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议支持芒市国际航空口岸城市发展规划研究编制等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并以省政府发布实施该规划。”的宝贵意见,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是全省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描绘全省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发展规划是宏观规划,主要内容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发展思路、重点任务的发展计划以及相应保障措施,规划的目标、内容根据不同阶段社会的关切焦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进行撰写。
二、目前,我省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确保“十四五”规划全面表达全省人民共同的美好愿景,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扩大民主参与、广开言路,最大限度集中全省各族人民智慧,争取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集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三、德宏芒市机场作为我国第75个、云南第4个实现开放的航空口岸,目前开通了芒市—曼德勒国际航线,对我省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相应的交通支撑。下一步,在我省的“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将高度关注德宏州发展问题,若德宏州明确将芒市国际航空口岸城市作为未来的发展定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省发展发改委将积极推动,争取将其纳入我省的“十四五”规划。
四、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精神,结合《云南省发展规划条例》,以省政府名义发布实施的规划有省级发展规划、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省级区域规划和省级空间规划,芒市国际航空口岸城市发展规划为地方规划,若以省政府名义发布实施,与相关文件精神不符。德宏州可自行组织编制芒市国际航口口岸城市规划,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给予支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经壮 0871—63113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