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发改基础复〔2019〕0120号
杨波等12名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重视。
关于你们提出的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70号《关于加快推进丘北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城市建设进度的建议》收悉,省发展改革委立即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丘北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建设对改善滇东南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全省特别是文山州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推动丘北县乃至全州旅游产业升级、扩大对外开放和开发丘北优势产业,以及构筑滇东南交通枢纽和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自2017年与文山州人民政府、丘北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共建丘北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城市的框架协议后,我委与文山州一道共同努力,积极按照国家政策和战略投资方向,规划了一批火车站、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助推丘北乃至文山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的重点项目。你们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下步我委将加强与空军、交通运输部门的衔接沟通,协助地方政府加快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下一步工作和相关规划编制时,积极考虑将所提项目列入规划。同时,建议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快完善相关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前期审批手续,认真研究项目筹融资方案,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落实资金来源,切实避免产生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省发展改革委将按审批权限和基本建设程序完成项目的可研报告审批工作。
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邬锋 6311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