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7-18 00:00:00 【字体: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云发改规划复〔2019〕76号 

 
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云南省城市化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内容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提案结合我省发展实际,分析了我省在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城市化整体水平较低、城市数量和偏少且规模小、城市经济财政实力极不平衡、各州市城市化发展差异较大、产业支持力较弱、资源约束较为突出、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7个方面的问题,分析全面透彻,抓住了我省城镇化发展方面的要害问题。针对问题所提出的“集中力量打造滇中城市群、因地制宜适当发展中小城市、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加快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思路清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加快我省新型城镇化步伐,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所提建议已充分吸纳在起草的相关规划文件中。

二、集中力量打造滇中城市群

(一)充分认识加快滇中城市群发展重要意义

加快滇中城市群发展是深化我国与南亚东南亚国际合作的重要举措。滇中城市群位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交汇区域,是中国与南亚东南亚经济社会交往的重要支点。加快提升滇中城市群,扩大对外开放,有利于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强化我国与南亚东南亚地区的合作支撑。

加快滇中城市群发展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加快提升滇中城市群,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有利于带动边疆、少数民族、高原山地地区的跨越式发展,有利于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排头兵的建设要求,探索区域绿色发展方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滇中城市群发展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的重要抓手。滇中城市群是引领云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核心区域。加快提升滇中城市群,有利于引导人口有序转移,优化区域人口空间布局,有利于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水平,提高区域城镇化质量。

(二)加快滇中城市群规划的编制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滇中城市群规划的有关工作,先后开展了滇中城市群规划前期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2016年1月,启动了《滇中城市群规划(2011—2030年)》修编工作,在完成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上海顾问组咨询、滇中城市群规划纲要国际研讨会咨询后,又广泛征求了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红河5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并进行网上公示,根据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滇中城市群规划(2017—2050年)》。

2017年8月1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2017年9月5日,十届云南省委常委第45次(扩大)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会后,省人民政府组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按照云南省委常委会会议要求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6〕2526号)中关于“云南滇中城市群规划要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进行编制,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实施”的要求。2018年8月23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规划编制单位,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发展规划内容修改和报批工作进行了汇报,并报送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滇中城市群规划(2017—2050年)>意见的请示》。2018年12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滇中城市群规划意见的函》,对《滇中城市群规划》提出了41条修改意见,其中建议将规划全称修改为《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规划期确定至2035年。省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34个有关部委办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局)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19年1月20日,以云建办〔2019〕20号文件向省政府上报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报<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的请示》。2019年3月22日,按照2019年3月14日省政府领导关于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示精神,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再次修改完善后,以云建名〔2019〕75号文件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报请审定<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的请示》,待省委、省政府审定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实施。

三、促进各级城镇协调发展

正在实施的《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就优化全省城镇布局,加强区域核心和全省重要增长极建设,促进全省各级城镇协调发展进行全面推进。一是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构建大中小并举、分布合理、优势互补、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二是做强大城市,提升大城市集聚发展水平和扩散能力,带动全省产业升级、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强化昆明城市的区域中心地位,增强昆明城市辐射带动功能,提升城市高端综合服务功能,培育工业结构的高新化和扩散能力,建设国家级和区域性空港、铁路、公路交通枢纽和物流体系。三是加快曲靖、玉溪、楚雄等12个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使其成为引领全省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四是促进安宁、宣威、祥云、芒市、香格里拉等24座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州(市)域中心城市的发展,成为带动全省发展的次要增长极。五是充分发挥县城中心城镇在沟通城乡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好县城和中心镇在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和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发展重点应依托区域中心城市,结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加强与区域中心城市和省级重点镇的产业分工协作。发挥本地优势和比较优势,构造良好发展环境,创新建设方式,提高建设质量,加快县域中心城镇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的增长。

四、加快城镇综合交通网络建设

一是全力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建设,2018年,通车总里程达5198公里,全省129个县有82个通高速公路。铁路运营里程达到3856公里(其中高铁1026公里),全省有9个州市通铁路,7个州市通高铁。目前,全省正在加快玉溪至磨憨等8个在建项目进度,抓紧开展渝昆高铁、攀大(丽)铁路、蒙文铁路3个项目前期工作。通航运营机场达到15个,航线总数达434条。二是“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新成效。建成27个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7313公里。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2.3万公里,全省建制村通客车、通邮率分别达92.2%、99.55%。怒江美丽公路(G219丙中洛至六库段改扩建工程)正在抓紧实施。三是抓服务优环境。围绕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部署,投入62亿元新建、改扩建106个服务区,全面整治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波  63113181 1388860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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