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云发改资环复〔2019〕57号
苏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制定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路线图和时间表
不断完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政策顶层设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云南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23号)、《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22号)、《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16-2020年)》(云发﹝2016﹞35号),制定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路线图和时间表。同时,云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在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调度下,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进展顺利。
(二)着力构建绿色生产方式
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立足云南生态资源和文化优势,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取得阶段性成果,重点围绕打造绿色“三张牌”,绿色产业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
(三)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国土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出台了《云南省空间规划暨国土规划(2016-2035年)》,划定了《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全省8个标志性战役作战方案全部出台;2018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9%,连续两年居全国第一;扎实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保护治理,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向好;完成1019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详查质量控制居全国前列,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和环境整治,开展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长江经济带固废大排查。
(四)不断健全生态文明评价考核和法律体系
一是印发了《云南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明确省对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和绿色发展情况的考核指标,并作为各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依据。二是省人大常委会将制订《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列为2019年立法计划,目前条例已起草完成,正在按程序报批。条例的出台将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起到促进作用,让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有力地加强了对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惩治。
(五)创新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机制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创新财政支持方式。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资金向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等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倾斜,2016至2018年,全省各级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投入总量达到1350.27亿元。并以“竞争立项分配”为核心,实施省级环保资金预算改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探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态各要素开展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二是坚持24小时受理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已在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区、市)全部开通。全省已完成“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与网络举报、微信举报“三合一”平台整合,各类投诉举报的受理、办理、转办、督办、答复、反馈、查询、统计等过程均可在平台完成。“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有效解决了省-市-县三级环保举报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问题。
(六)加快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建立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创新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生态补偿新模式的具体任务和途径。目前,我省牢牢把握国家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奖励政策机遇,与贵州省、四川省签署了《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争取到国家生态补偿奖励资金6.8亿元。同时,按照排污费改税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已停止征收排污费,省财政厅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政府性基金和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渠道,努力健全生态环保常态化财政投入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把您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建议进一步采纳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转变发展思路,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制度体系,为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坚实政策、制度和财力保障。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寸文娟 63113856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 2019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