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706号提案的答复
云发改价格复〔2020〕67号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30 10:11:17 【字体:


任远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德宏州工业用气价格及准许开口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云南省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门站价格、省内管输价格和城镇配气价格构成。其中,基准门站价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省内管输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城镇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州(市)人民政府制定。

(一)按照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要求,云南省利用国家调整降低门站价格、税率调整和降低管输价格等空间,自2015年起先后五次联动下调非居民用气价格,其中,一般工商业用气由每立方米3.86元下调为2.55元,直供用户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21元下调为1.93元。下一步,云南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政策,同步同向进行价格调整。

(二)完善管道天然气定价机制,严格核定管输和配气价格。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研究出台云南省管输价格和配气价格定价和成本监审管理办法。同时,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在严格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管输价格,指导和督促各通气州市制定正式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

(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688号)规定,自2016年11月20日起,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并要求按照“管住中间和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非居民用气市场化改革。建议工业园区用气企业积极与上游供气企业协商降低用气价格,进一步减轻用气负担。

二、为做强做实开发区产业发展平台功能,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竞争优势,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明确了开发区优化提升的范围、标准、结果及保障措施等。全省开发区数量原则上不再新增,通过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和申报情况,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进行动态调整。根据方案,芒市工业园区为2020年保留的省级开发区之一,将重新履行报批程序。建议芒市在规划建设天然气综合利用园区时,统筹考虑本地工业基础、比较优势和工业发展方向,明确主导产业和发展定位,围绕开发区优化提升要求进行规划布局,结合此次芒市工业园区重新报批工作,推动产业向开发区集聚、资源向开发区集中,打造优势产业集群。省发展改革委将围绕职能职责,按照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开发区予以积极支持。

三、中缅油气管道建成投产,云南省以中缅油气管道为依托加快油气管网建设,目前,覆盖全省重点区域的油气干支线管道基本建成。其中,德宏州境内芒市支线已建成投产,具备了芒市规划建设的5平方公里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供气用气的条件。下一步,省能源局将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7号)、《云南省能源安全储备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云政发〔2020〕12号)精神和要求,支持加快推进陇川-盈江-梁河天然气支线建设,提高德宏州天然气支线管道互联互通能力,积极为德宏州规划建设的天然气综合利用园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拟建设的沿边战略资源储备基地的建设创造条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推进德宏州天然气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欢,6311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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