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郁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解决云龙至兰坪高速公路专项债的建议》(第52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支持云龙县发行专项债券额度21.75亿元,积极支持云龙县高速公路、水利、医疗卫生等领域建设发展。鉴于云龙至兰坪高速公路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文件规定,PPP项目不得以债务性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295号建议的回复》(财预函〔2020〕124号)中也提出专项债券用于PPP项目资本金风险较大。同时,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审计指出我省18个采用财政可行性缺口补贴的高速公路项目在不满足资金自求平衡的情况下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云龙至兰坪高速公路项目也是采用财政可行性缺口补贴的PPP项目,不符合发行条件,难以通过专项债券支持,也面临较大审计风险。为降低审计和专项债务偿债风险,自2021年起,我省专项债券未再安排PPP项目。
为确保云龙至兰坪高速公路项目顺利实施,服务和保障好云南省“能通全通”重点工程建设,建议云龙县积极拓宽筹资渠道,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资金,依法合规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措项目资本金,并按照PPP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做好项目融资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综合交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基础设施发展处肖国,0871—63113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