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5号建议的答复
云发改农经复〔2022〕145号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16 10:06:14 【字体:

 

梁文林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南华县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的建议》(第35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是探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资源变资产、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重要举措。南华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推进南华县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对推动南华县农业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试点创建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农经〔2022〕340号)已于2022年4月18日联合印发实施。目前,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认定评选办法及评分细则。南华县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园)暂未列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创建试点。按照《指导意见》中“竞争性创建”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南华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州(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创建成效好的州(市)级田园综合体同样可以参加省级田园综合体评选认定。省发展改革委将每年牵头组织对省级试点进行综合评估,并按照“达标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对达到省级田园综合体创建标准的项目予以认定挂牌,到2024年累计认定10个省级田园综合体。

二、关于资金支持

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南华县农业领域项目建设,“十三五”以来下达南华县农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80万元。同时,南华县乡村振兴示范园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通过,列入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南华县可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推动南华县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一是按程序申报符合条件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二是做好“一案两书”等要件准备工作,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三是参与省级田园综合体评选认定,争取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将指导帮助南华县包装谋划项目,开展实地调研,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申报项目,对符合支持方向、前期工作完备的项目予以支持。

下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实化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帮助南华县符合规定的项目尽早落地建设,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pdf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农村经济处王禹智,0871-6311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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