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7号建议的答复
云发改规划复〔2022〕163号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20 16:01:54 【字体:



王秀江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区的建议》(第49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楚雄州地处滇中腹地,位于云南省的地理中心,是滇中城市群的重要成员。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区的建议,对楚雄州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指出了楚雄州在地理区位、产业基础、城乡建设、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发展优势,也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对建设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区具有重大意义,也对做好全省城乡融合发展具有较好的参考意义。

一、关于将楚雄州优先列为申报国家第二批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一)建议楚雄州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精神,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试验区应具有较好的发展改革基础、较强的试验意愿和地方政策保障。应在前期已开展自发性改革探索工作,或已开展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农村改革试验区、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工作。2020年9月20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以中农函〔2020〕20号文件批复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名单,同意我省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玉溪市江川区、大理州大理市作为全国104个试点县(市、区)之一;2011年11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荐,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并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红河州开远市被列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2021年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建水县、元谋县(楚雄州)、新平县3个县成为全国首批100个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县之一。

建议楚雄州按照《方案》相关要求,增强发展改革基础、完善地方政策保障,待国家第二批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申报工作开始后,将给予积极支持。

(二)建议楚雄州加强城乡垃圾污水处理体系建设

根据《方案》有关要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任务包括“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求“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构建分级分类投入机制,建设市域(郊)铁路、乡村产业路旅游路、城乡垃圾污水一体处理体系和冷链物流设施等,明确投入主体和产权归属。”楚雄州拟申报国家第二批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需要进一步加强城乡垃圾污水一体处理体系建设。一是要积极加强城乡垃圾污水一体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空白区域建设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同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要求,加快城镇老化管网改造提升。二是要加大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加快垃圾污水一体处理基础设施系统建设。在争取国家和省投资方面,楚雄州应根据国家、省级相关资金支持政策认真做好项目统筹和前期准备工作。

二、关于给予政策上的倾斜支持

(一)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及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多次深入楚雄州调研,不断加强各领域资金支持力度。“十三五”以来,共下达楚雄州农林水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12.02亿元,其中,农业领域1.09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大型沼气工程等项目建设;林业领域2.69亿元,支持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森林草原资源培育、生态保护支撑体系等项目建设;水利领域8.25亿元,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型水库、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等项目建设。“十四五”以来,累计安排社会领域项目建设资金22.8736亿元,支持楚雄州31个社会领域项目建设。其中:争取中央预算资金2.4336亿元支持17个项目建设;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44亿元,支持14个项目建设。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汇报衔接,及时掌握国家工作动态和资金投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服务指导楚雄州包装谋划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在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帮助楚雄州补齐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短板弱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完善楚雄州城镇化地区的交通网络,着力提升农村地区公路网络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县乡村(户)道路联通,促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重点推进交通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建设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优先改善自然人文、民族特色、生态资源、农业特色产业村寨的交通基础设施,推进“交通+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三)支持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楚雄州符合要求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资金、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垃圾污水一体处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同时,深化银企对接,支持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加大对楚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感谢你们对我省城乡融合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关心支持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pdf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规划处徐波,0871-6311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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