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答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代表意见建议的函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29 09:06:48 【字体:



李彪代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交办通知》(2022—1)要求,结合省发展改革委职能职责,现将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上提出的“基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不力”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一、目前开展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对标学习国内先进省份和城市经验做法,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为我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一)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

省委、省政府于2021年9月印发实施了《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稳妥推进自然行业垄断改


革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举措,明确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修订《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法规。指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实施重大战略。

(二)持续提升监管水平,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抽查工作纳入全省事中事后监管计划,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调整印发第二版《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拓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理念和方式拓展到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对辖区内全量企业实施科学分类,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专项监督、个案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重点对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畅通违法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网上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认真开展全省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辅导式”提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

三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从实行“减免责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大力推广“综合查一次”、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审慎实施执行措施、认真落实信赖保护原则、健全完善执法评估纠错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夯实行政执法工作基础十个方面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四是健全市场主体投诉处理机制。制定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试行)的通知》,将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水平的主要依据。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市场主体可随时随地通过网络、电话(12345)、语音、视频等方式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24小时进行投诉举报,平台实时自动将反映问题转有关部门办理,做到投诉举报、交办处理、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省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准吃透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充分发挥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完善协作分工、责任落实、法治保障、评估督查等工作机制,高效协同、工作联动,形成改革“一盘棋”格局,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压实各地区各部门责任,在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加快推进数据共享、持续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改进政企沟通方式上取得明显成效,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更优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会继续与您保持沟通,共同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此函。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委财办秘书处 邓博夫,0871-63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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